关于加快推进郊区城市化的意见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第十六期
  • 总期刊数 总第七十九期
  • 成文日期 2004-10-28
  • 发布日期 2004-10-28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4〕63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决定》(青发〔2004〕5号)精神,加快推进郊区城市化进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1.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坚持实施城市化带动战略,突出重点和特色,加快构筑“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组团发展”的大城市框架,形成大中小城市集合、城乡一体、以城带乡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一个中心、多组团、卫星城镇拱托的有特色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群。
      2.目标任务。按照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针,重点抓好区(市)驻地、卫星镇和小康示范村规划建设。到2007年,郊区城市化率力争达到48%以上,重点镇城市化率达到45%以上。建成一批小康示范村。
      二、进一步修编完善城镇规划设计体系
      3.构建城乡一体的城镇网络体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围绕“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组团发展”的大城市发展框架,搞好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修编城镇总体规划,建立城市组团、区(市)驻地、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有机结合的城镇网络体系,并编制完善交通、环境、通信、供气、供热、供排水、消防等专项规划。到2007年,区(市)驻地、重点镇、示范村的详规覆盖率达到100%。
      4.合理调整镇村布局。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划调整,逐步撤并整合人口规模在3万人以下的镇和规模较小的行政村,规划建设重点镇和中心村。同一城市组团的镇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整合、统一开发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
      5.突出城镇规划设计特色。按照建设精品城镇的要求,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机构参与,搞好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建筑群、标志性区域的规划设计。小城镇尤其是重点镇的规划设计要依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文环境,以及主导产业,既要传承历史,又要体现当代和未来,形成特色。
      6.建立健全规划设计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规划的审批、实施和调整,强化规划的权威性。规划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上级政府批准后,要严格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确保规划建设的严肃性和连续性。逐步将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以及具备条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上升为法定图则。
      三、突出重点,梯次推进
      7.切实搞好区(市)驻地建设。区(市)驻地的发展是加快郊区城市化的关键。各区(市)要通过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吸引农民向区(市)驻地集中,产业向区(市)驻地聚集,不断增强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争取到2007年,将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驻地建设成为建成区面积30—40平方公里、居住人口30万左右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8.抓好6个卫星镇建设。为了充分发挥重点镇在加快郊区城市化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全市16个重点镇中的同和街道办事处、李哥庄镇、鳌山卫镇、棘洪滩街道办事处、王台镇和姜山镇6个镇(街道办事处)作为青岛市卫星镇,重点扶持发展。力争用3—5年的时间,把卫星镇建设成为人口与城镇规模合理,经济繁荣、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设施配套和环境秀美的现代化小城市。城市化率达到55%以上。
      9.建设20个小康示范村。在五市和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确定后田村等20个村庄为青岛市小康示范村(名单附后),对其发展给予重点扶持。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初步建成经济比较发达、设施和功能比较齐全、环境比较优美、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现代化小康示范社区。
      10.大力发展城镇经济。各区(市)和重点镇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产业经济,并通过经济园区化,实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土地的集约利用。要突出发展第三产业,加强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商贸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为城镇生产生活服务的中介服务组织。实现工业强市(镇)、三产兴市(镇)。
      11.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城乡分割,逐步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一规划建设城乡水、电、路、通讯、气、热等基础设施,提高公共设施的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加快高速公路、县乡路网和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运行体系建设,形成现代化交通网络,尽快构建和完善“一小时经济圈”。争取到2007年,基本实现村村通柏油(水泥)路和村村通自来水。滨海公路沿线组团要按照城市主功能区的标准进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12.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突出抓好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绿色环保社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积极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到2007年,区(市)驻地和卫星镇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指标要求。
      13.进一步搞好城镇管理。加强城镇管理队伍建设。坚持重心下移,逐步将城市管理职能向重点镇和小康示范村延伸,形成各司其职、规范管理、协调运作的城乡一体的城镇管理体系。加大“村改居”工作力度,崂山区和黄岛区的村委会要在2005年底前全部改为社区居委会。城阳区驻地、各办事处建成区内的村委会在2006年底前改为社区居委会。五市驻地和重点镇建成区内的村委会在2007年前改为社区居委会。
      四、完善政策,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
      14.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区(市)驻地和小城镇集中。实行人才户口城乡自由流动政策。
      15.大力发展城镇社会公益事业。区(市)驻地、重点镇、小康示范村要集中规划建设一批设施和师资水平较高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突出抓好区(市)医院和重点镇卫生院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城镇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广场、影剧院和村(居)群众性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16.完善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就业登记和统计制度。积极构建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劳动力资源信息网络三大平台,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在重点镇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职业介绍场所和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类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供服务。
      17.进一步搞好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低保及社会救助制度,市和区(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证。城镇各类企业必须按法律规定参加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积极探索研究进城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办法,搞好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健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推进郊区城市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城市化工作的组织实施。要配好、配强、配齐6个卫星镇领导班子,鼓励卫星镇主要负责人连任,对在卫星镇工作时间满一届以上,且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提拔使用。在《行政许可法》允许范围内,赋予卫星镇区(市)管理权限。理顺区(市)镇两级财政关系,完善卫星镇财政管理体制,真正做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
      19.加大对卫星镇和小康示范村的扶持力度。以2004年为基数,从2005年开始,卫星镇财政新增部分和土地出让金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卫星镇。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市级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6个卫星镇,农村水利、林业专项资金、困难村庄搬迁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要向20个小康示范村倾斜,并按市、区(市)和镇1∶1∶2的比例配套使用。市和区(市)级重点项目落户优先向卫星镇安排。对卫星镇和小康示范村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项目列入各区(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要给予重点扶持,加快建设进程。
      20.落实目标责任。市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城市化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土地、投融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户籍、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各区(市)要根据全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区(市)城市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把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的目标任务纳入市级年度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青岛市小康示范村名单(共20个)

      崂山区:曲家庄社区居委会(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黄岛区:戴戈庄社区居委会(长江路街道办事处)
      城阳区:王家女姑村(流亭街道办事处)、后田村(城阳街道办事处)、云头崮村(夏庄街道办事处)
      即墨市:闫家岭村(通济街道办事处)、鳌角石村(鳌山卫镇)、卧龙村(王村镇)
      胶州市:周家村(营海镇)、前韩村(胶莱镇)、魏家屯村(李哥庄镇)
      胶南市:北高家庄村(隐珠镇)、积米崖村(积米崖港区)、台西头村(琅琊镇)
      平度市:姜家埠村(南村镇)、尚河头村(张戈庄镇)、尹家村(大泽山镇)
      莱西市:东庄头村(店埠镇)、后庄扶村(沽河镇)、东大寨村(河头店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