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04年度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第十期
  • 总期刊数 总第七十三期
  • 成文日期 2005-03-10
  • 发布日期 2005-03-10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4]48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4年是我市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试点的第三年,也是全国全省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第一年。夏粮收购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2004年度夏粮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切实掌握调控粮源
      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全年的粮食收购建议数量为42万吨,其中夏粮31万吨。各市(区)要对建议收购数量逐级分解,进行落实,严格责任,完善措施。对收购进度定期调度,重点督查,确保完成夏粮收购工作。要按照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认真测算本市(区)粮食供需总量平衡情况,努力掌握粮源,要储备必要的商品库存,保证到2005年夏收接新粮前的粮食供应。当地粮源不足的,要组织好从其他粮食主产区的采购工作。
      二、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
      全国粮食市场放开后,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形成,各市(区)既要坚持粮食收购主体多元化,又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挥收购主渠道作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随行就市、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和“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主确定收购价格,在收购场所公布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做到质价相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兑现与农民签定的订单收购合同,提高订单履约率。要采取各种便民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收购方式,千方百计方便农民售粮。
      三、落实好信贷资金,保证夏粮收购资金需要
      农业发展银行要根据粮食市场放开后的形势需要,积极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搞好夏粮收购。对地方储备粮充实和轮换所需资金,要按现行政策规定,确保贷款需要;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经营商品粮所需收购资金,要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给予贷款支持。各市要协调农业发展银行切实做好资金供应工作,支持粮食企业多收购夏粮。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应拨付的各项政策性补贴逐级拨付到基层粮食企业,支持企业搞好夏粮收购。各市粮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及早提报资金需求计划和进度安排。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加强对粮油收购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钱随粮走、库贷挂钩的规定,及时回笼货款,按时归还贷款本息,严禁发生新的挤占挪用。要加强监管,对挤占挪用的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各级粮食购销企业在用足用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的同时,也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筹措收购资金。
      四、抓住时机,做好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
      地方储备粮是各级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各市(区)要抓住夏粮收购的有利时机,适时地对地方储备粮进行轮换。要按照“地方储备粮进中心库,逐步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结合轮换对储备粮储存格局进行调整,已建好中心库的市(区),轮进的新粮要进中心库,储存库点过度分散的市(区)要结合轮换进行适当集并。要严把储备粮入库质量关,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五、加强粮食市场管理,规范收购秩序
      要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既要鼓励多种经营主体参与粮食流通,实行公平竞争,又要严格市场管理。凡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必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粮食行政部门审核入市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严把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对已取得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督促其建立经营台账,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要按规定定期核查粮食收购资格,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及时予以变更,对违规违法经营的,要依法处罚。常年开放集贸市场,任何人不得随意阻碍正常的集市粮食交易。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粮食、物价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打击无照经营、抬价抢购、囤积居奇等非法经营粮食的行为,维护好粮食收购秩序。
      六、合理引导粮食销售,保障粮食供应
      各市(区)政府要按照常年收购、均衡销售、适度库存、保障供应的原则,研究制定粮食合理销售的具体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多采购和储存一些粮食。同时,要认真分析粮食生产和购销形势,在保障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加大粮食销售工作力度,搞活粮食流通。粮食平衡有余的市,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要将收购的粮食首先用于平衡市本级和有缺口市(区),有缺口的市(区)要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与产粮市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协作机制,同时应积极与其他主产区省、市搞好粮食购销衔接,主动到粮食主产区签订粮食购销合同或委托产区代购,确保我市粮食供需平衡、购销平衡,保证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小麦是我市居民口粮的主要品种,夏粮占我市粮食总产的50%左右,在购销市场化的条件下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对于掌控粮源、实现全市粮食供需平衡、保持市场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区)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购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级粮食部门要早动员,早部署,备足必要的仓储设施和器材用品,搞好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面分析全国、全省的粮食形势和粮价走势,把握市场行情,指导企业搞好收购。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同心协力,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夏粮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密切注意收购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收购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04年度各市粮食收购建议数量表
      附件:
      2004年度各市粮食收购建议数量表
      单位:万吨
      全 年其中:夏粮
      全 市4231
      即 墨64
      胶 州64
      胶 南32
      平 度1614
      莱 西1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