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3年全市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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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第八期
  • 总期刊数 总第四十四期
  • 成文日期 2003-04-15
  • 发布日期 2003-04-15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宏观调控,推动我市“菜篮子”工作向标准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03年“菜篮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安全、健康”主题,继续完善“菜篮子”工程五大体系内涵,巩固“三绿工程”建设成果,健全“菜篮子”商品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科学有效的调控机制,构筑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菜篮子”工程长效运行机制。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菜篮子”商品监测体系,切实保证“菜篮子”商品质量。无公害蔬菜方面,一是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三级监测体系。加强对监测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检测制度,增加检测品种,加大检测密度。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要加强对重点蔬菜品种全批次抽样检测工作,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卫生安全。二是扩大监测范围。在总结黄岛区和胶南市城区无公害蔬菜监测试点经验基础上,年内在各区市城区推行,使无公害蔬菜监测工作由市区向县级市城区延伸。三是严格实行不合格蔬菜退出机制。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场蔬菜质量卫生安全管理的通告》(青政发〔2003〕8号)精神,落实责任,不合格蔬菜坚决就地封存、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推动无公害蔬菜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在牲畜屠宰检疫检验方面,一是控制牲畜来源。严查非疫区证明、检疫合格证和车辆消毒证,严禁病害牲畜进厂屠宰。二是加强检疫检验队伍建设,严把检疫检验关,切实做到人员、工作、责任到位。在即墨市七级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规范检疫工作试点,年内在全市推开。三是切实完善检疫检验制度。各定点屠宰厂(场)要做好12项常规检疫检验工作,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厂要把“盐酸特伦特罗”(瘦肉精)作为必检项目,对检出的不合格肉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病害肉出厂。要建立不定期抽检制度,检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四是积极推广国际认证标准GMP(良好食品生产规范)体系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技术),尽快建立及时检测系统。在豆制品管理方面,加强市控豆制品生产厂和“即时豆腐”生产点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卫生质量监管工作,为市民提供安全卫生的豆制品。
      (二)完善“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制定“青岛市生猪定点屠宰厂生产技术标准”和“青岛市豆制品企业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生猪屠宰厂和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技术要求,加强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质量承诺和责任追溯制度。扩大“菜篮子”商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承诺范围,保证“菜篮子”商品符合质量卫生规定要求,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要逐级追溯,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三是继续推行质量安全契约制。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在签订购销合同时,要把质量约束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合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要实行与养殖场和生产加工厂的挂钩制度,保证生猪屠宰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蔬菜零售市场要与经营业户签订协议书,确保供货商提供合格蔬菜。四是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将肉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生产企业纳入认证范围。五是继续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切实完善产销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升级。蔬菜生产方面,引导菜农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生产,扩大市控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程度。牲畜屠宰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调整完善《青岛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强和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管理,提高“放心肉”上市比重。按照《规划》要求继续调整压缩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科学规划中心定点屠宰厂,力争年内使全市各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116处压缩到90处以内。二是要科学合理地发展无害化、产业化的养殖基地,提高牲源质量。三是减少代宰规模,全市各生猪定点屠宰厂代宰总量不能超过总屠宰量的40%。四是严格运输管理,防止二次污染。豆制品生产方面,进一步提高市控豆制品生产厂规模和技术条件,规范“即时豆腐”生产点经营。销售环节,积极推行现代化的流通方式。通过建立配送中心,发展生鲜超市、连锁店、专卖店、便民店以及农改超等形式完善销售网络。加强品牌商品的推荐和宣传,提高品牌商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切实完善调控体系建设,保证市场供给稳定。合理安排储备规模,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今年安排夏淡季速生菜500亩,冷藏储备和滚动储备蔬菜100万公斤,冬季储备大白菜200万公斤,节日储备蔬菜80万公斤,牲肉储备总量3000吨,提高应急调控能力。各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市场经济观念,抓住市场需求信息,根据市场变化合理组织生产和货源采购,保证市场供给不断档。
      (五)切实抓好“菜篮子”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快立法。颁布《青岛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开展《青岛市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的前期调研,进一步为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依法监管。建立对“菜篮子”商品质量稽查制度和通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无证非法上市及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放心肉经营牌”的使用和管理,并加强对机关、学校等集体食堂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各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对检疫检验工作出现质量问题的定点屠宰厂,取消其市级定点屠宰厂资格;对检测工作不到位的无公害蔬菜监测单位,取消其无公害蔬菜监测单位资格。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协会桥梁与纽带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职业培训、商品推荐等方面工作,为政府和企业服务。组建青岛市豆制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六)切实完善示范带动体系建设,促进“菜篮子”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成果、新品种的推广运用进程,不断提高产业层次。二是发挥科技带动作用。以市蔬菜科技示范园为基地,引进国内外的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带动示范区无公害蔬菜、特色蔬菜的生产,进一步提高蔬菜档次和生产规模。三是继续推行“放心食品进社区活动”,引导放心消费,规范放心经营,促进放心生产。积极实行进货登记、备案、公示、承诺和信誉卡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合作,落实责任。“菜篮子”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富民工程,安全工程,解决好“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2〕15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02〕114号)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行责任目标管理。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齐抓共管,相互支持,上下联动,切实抓好“菜篮子”工程的管理工作。
      (二)完善分级管理,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各区市要将责任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对辖区内“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负总责。落实“菜篮子”目标责任制,在生产管理基础上,抓好县级市城区“菜篮子”放心工程,积极推进无公害蔬菜检测,不断完善生猪机械化屠宰、规范检疫检验,并逐步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落实“菜摊子”目标责任制,各区要进一步加快属地化管理进程,加大对辖区内的经营单位的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市场主办单位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培育绿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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