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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13期
关于授予张福绥等2003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功勋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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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期数
第十三期
总期刊数
总第四十九期
成文日期
2003-07-01
发布日期
2003-07-01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3〕4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鼓励科学技术创新,奖励为发展我市科学技术事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42号)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市科技局审核,市政府决定,授予张福绥、刘光烨、邵峰晶2003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功勋奖。
希望获奖的3位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发扬不断创新、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勇攀高峰的精神,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全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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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319
关于授予张福绥等2003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功勋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