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第二期
  • 总期刊数 总第十四期
  • 成文日期 2002-01-15
  • 发布日期 2002-01-15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1〕113号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迅猛,截至2000年底,全市共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103.95万人,占总人口的14.69%,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市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1997—2000年)》实施以来,我市的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老年人口数量增长较快,老龄事业面临很多新的问题。为更好地促进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和《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发展老龄事业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从我市社会经济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运用市场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发展老龄事业遵循的原则
      1.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老龄事业投入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解机制,把解决现实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长远准备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2.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提倡、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事业,逐步建立由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3.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发展老龄事业要坚持社会化方向,强化政府的引导职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鼓励老年服务业走产业化道路。4.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养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工作法制建设,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舆论监督,完善道德规范,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5.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与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在保障老年人物质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时,重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老年人保持积极向上、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6.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三)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人口老龄化形势需要的老龄工作体制和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建立比较完备和配套的老龄政策和法规体系,建立老年人社区管理与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引导、扶持老龄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有所养水平
      1.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使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有所提高。2.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继续完善“家庭赡养协议”制度,支持低龄、健康老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庭院经济,提高自养能力。加快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制度,发展养老基地,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3.大力兴办社区为老服务事业。采取切实措施,发动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地发展社区为老服务,特别是各种照料老年人的服务,形成以社区为中心的生活服务、疾病医护、文体活动、老有所为四大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志愿者协会,组织各界人士采取集中供养、院户挂钩、志愿者包户服务、邻里互助等方式,开展社会互助和义务为老服务,帮助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残疾老年人解决生活照料问题。鼓励老年人自助互助,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劳务时间储蓄”的试点工作。推广市南区社区呼叫网络服务模式,市北、四方两区各再建1处社区呼叫网络服务中心。4.加快老年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基本建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以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以社会福利服务为依托,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的老年福利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三级老年服务设施网络。到2003年,5市和城阳、黄岛、崂山3区各建1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福利服务中心;街道有养老院,居委会有托老所。市内4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5张以上;每个街道设立1处老年人活动、托管场所。农村敬老院的建立,以区(市)为单位统筹规划。5.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在老年人中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随社会经济发展相应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经济上赡养老年人确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必要的帮助。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水平。到“十五”规划末,“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对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要以敬老院为依托,实行院户挂钩供养,保证其生活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平均水平。6.推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完善市、区、街三级退休管理体制,逐步实现由社区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将退休人员主要由企业管理转为主要依托社区管理,形成以区街为主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新模式。
        (二)不断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发展老年医疗保健康复事业
      1.推进和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逐步把家庭照料、老年护理纳入社区服务和医疗保障的范围。2.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县级市、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积极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让老年人受益。3.配套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科医生诊所)为主体,社区照料中心、社区康复中心、老年护理院和社区诊断检验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整体框架。通过政策引导,把家庭照料、社区康复、老年护理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体系。4.推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群众需求,建立社区居民家庭档案,开展适宜的诊疗及转会诊、院前急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与管理、老年人保健、家庭护理、心理咨询等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门诊和老年病专科门诊达到100%;有条件的医院,可专门设立老年病床和老年家庭病床,开展送医上门活动。5.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健康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老年病的预防知识,每年举办1至2期全市性的老年保健专题讲座,鼓励老年人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6.加强对老年病的研究和老年医学人才的培养。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应发挥各自优势,力争在老年医学研究上有所突破。7.逐步探索和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对特困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医疗保障与服务。每年为百岁及以上的老人免费体检1次。
        (三)深入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使老有所教落到实处
      1.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模式,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以点带面,促进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高。2.实行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分工负责制。各级老龄、老干部、民政、人事、工会等涉老部门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好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3.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摸清老年人的思想动向,针对老年人出现的思想问题,结合老年人的自身特点,寓教于乐。4.认清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坚持组织老年人加强政治学习、理论学习,进行形势教育、科学知识普及,开展思想谈心、走访慰问等活动,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
        (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不断提高老年人素质
      1.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兴办老年大学,满足老年人学习的愿望。结合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各级老年学校的建设力度,街道办事处(乡镇)以及有条件的居委会(村)要有老年学校、图书阅览室等学习场所。各种成人教育院校应积极开设老年班。到2005年,全市老年人入学率提高到10%左右,其中,城区达到15%左右,农村达到5%左右。2.积极搞好社区老年教育。充分发挥社区文化设施和老年人活动阵地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老年教育活动,形成市、区(市)、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居委会(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3.把老年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一部分,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其沿着健康的轨道不断发展。各级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积极引导和帮助广大老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搞好科普教育,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4.通过存量资产调整,充分利用区域性小学、成人学校现有的校舍、设施、场地等,开办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教学点),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学习。5.加强老年大学教师队伍的培养、使用。通过公开招考、招聘等方式选聘教师,造就一支师德好、学问高、技艺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尊重老年人的价值,发挥老年人的作用鼓励、支持低龄健康的老年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发展,为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作用。到2005年,城镇的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老有所为的人数达到40%。
              1.各级关心下一代组织要不断壮大队伍,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青少年的特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老年人在关心培养青少年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青少年的教育贡献才智。2.各地要开办老年人才市场,建立老年人才网络,掌握老年人才需求信息。每年举办1次老年人才交流洽谈会,为老年人才牵线搭桥。3.城市社区建立老年人才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提供信息,牵线搭桥。4.发挥老年人的思想优势和政治优势,为老有所为提供渠道。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市场监督,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社会公益工作。
        (六)积极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
      1.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办好或增设老年专题节目、栏目;文化、戏剧、影视界努力创造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出版部门组织出版面向老年人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2.加强对老年社团的领导,充分发挥其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骨干作用,带动老年文体娱乐活动的全面开展。3.加强老年文化阵地和老年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老年社区文化活动。2005年前,各市要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并组建5支以上老年特色文艺队,城市社区和乡镇建有老年活动站,并组建3支以上老年文艺队,居委会和行政村建有老年活动室,并组建2支以上老年文艺队。利用广场文化、家庭文化、活动室文化等多种形式,组织、带动广大老年人参加活动,推动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健康发展。4.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所有街道和农村乡镇、村都建立老年人体育活动站,使60%以上的老年人常年参加体育锻炼,每年举办1次全市老年体育运动会,加强与外省、市和国际老年体育界的交流。5.向老年人开放现有各类文化、体育场所,组织举办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老年活动,吸引更多的老年人积极参与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七)加强老龄科学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出依据
      1.各级涉老部门根据我市实际,针对人口老龄化中的重大课题,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出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治理我市人口老龄化的综合对策建议。2.市老年学学会每年召开1次全市性的老年学理论研讨会,组织会员积极开展同国内外老年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2005年前,编辑出版1本我市老年学论文集。3.市老龄科研中心每年至少进行1个方面的老龄专题调研。“十五”期间主要围绕我市老年社会保障、老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源开发、老年旅游、老年人管理和教育等问题,开展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
        (八)积极开展老龄工作的对外交流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国家的交流,开展老龄工作学术研究和人员培训,增加民间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老年人之间的了解,汲取国外有益的经验,宣传我市老龄工作的成就。
        (九)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发展老年服务产业,重点培育老年人的护理、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消费市场,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对设施、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有关部门引导企业做好老年用品的研制、开发与生产,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老年人特殊用品,重点支持企业开发老年服装、食品和保健用品,丰富老年用品市场。
        (十)建立和完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较为完备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建立老年法律咨询中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设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社区建立法律服务中心,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援助和保护。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老年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配合和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三、措施保障
        (一)各级政府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老龄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每年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中,必须有专为老年人所办的实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有关老龄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鼓励旨在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资助和个人捐助。安排福利彩票形成的福利基金用于老龄事业发展。
        (三)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老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老年人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提高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养老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老年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积极提请各级人大、政协定期对老年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察。
        (五)老龄工作机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老龄工作的调查研究,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保证本《规划》的实施和落实。
        (六)深入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市(区)活动,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市(区)进行表彰命名。市老龄部门和人事部门每2年组织一次评选、表彰活动,奖励在发展老龄事业中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市、区也可评选、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鼓励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风尚。
        (七)在实施本《规划》的过程中,各级涉老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和反馈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反映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八)本《规划》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本《规划》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召开全委会,通报各项规划内容的落实情况。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实施,积极完成本《规划》的各项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