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客运行业创服务品牌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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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第十二期
  • 总期刊数 总第二十四期
  • 成文日期 2002-06-15
  • 发布日期 2002-06-15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2〕47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城市客运行业创服务品牌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城市客运行业创服务品牌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客运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青岛在国内外的城市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迎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一流城市公交、出租客运为目标,以创建行业服务品牌为载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唱戏,规范经营、特色服务,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构筑与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客运管理与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从2002年起,在城市客运行业加强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技能培训,加强运力结构调整和城市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新的经营服务理念,争取2至3年内创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服务品牌,推动我市城市客运行业服务水平走在全省、全国的先进行列。
      三、责任分工
      (一)公交客运行业
            1.加强公共交通法制建设
            做好《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汽、电车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为品牌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
           2.强化行业监管职能
      加大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公交客运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积极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
           3.强化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明办
           4.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2003年前,全体驾、乘人员全部参加普通话培训,提高普通话服务用语水平。强化英语训练,为我市对外开放和奥运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到2003年底,全体驾驶员、乘务员熟练掌握一般的日常简单英语对话,逐步实行英语培训达标上岗制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团市委5.实施品牌战略
      5.在公交行业中开展争创服务品牌线路、品牌车组、品牌岗位等活动,争取2005年前,推出2—3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明办、团市委
      6.搞好城市公共交通专业规划,加快城乡一体化大交通建设步伐,优化线网结构
      修订完善《“十五”及2015年城市公共交通专业规划》,坚持公交优先的产业发展政策,树立大交通意识。从发展城市公交和城乡客运一体化的高度出发,2005年前,在市区快速路和主干路建立“五横四纵”的快速公共交通走廊。逐步将长途车、市郊线路班车等其他营运方式的停、候车站点设施迁出市区,以保证市区公交道路畅通和营运秩序良好。结合港口建设、机场扩建和城阳汽车站、东部汽车站的建设,建设功能完备的大型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做到“零距离”换乘公交车(即换乘无距离)。
      结合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线网结构。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居民在市区步行到达公交车站的距离不超过1华里;从一地到另一地换乘1次即可到达;在市区任何地方乘车到达目的地,其乘车时间不超过1小时。结合我市东西快速路工程建设,对城阳汽车站、东部汽车站工程、颐中体育中心、高新产业区、会展中心、高教区等重点区域,适时进行调整分流,使公交线网布局日趋合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7.提高公交行业的科技含量
      从2002年起,逐步对现有公交线路的站点设施进行改造,安装现代化的候车棚及座椅,在候车主要站点设置电子屏、路牌,通过电子屏、路牌的中英文提示,向乘客提供候车时间、换乘信息和电脑查询等公交综合信息。车内报站器及电子提示屏采用中英文语言。2005年前,建成浮山湾枢纽站、麦岛枢纽站、浮山后小区场站、宁夏路停车场,实现沿海站点设施、车内设施现代化。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
            (二)出租客运行业
            1.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行风行德和企业精神教育,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全面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全面推行普通话和“的士英语”对话服务,逐步实行出租车经营上岗具有“双语”服务资格制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广电局
           2.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提高企业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管理程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从建立城市大公交的理念出发,出租车经营权到期后,要优选有较高资质标准的企业进行集约化管理和经营。彻底打破制约出租客运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瓶颈。按照《青岛市出租车客运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力争在2002年上半年以前,使出租车企业平均拥有150辆以上,争取将全市出租车企业整合到50家以内。培育扶持1—2家拥有车辆1000辆以上的具有国内一流管理服务水平的大型出租车企业。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工商局
      3.驾驶员仪容仪表规范,出租车车容车貌亮化
      出租车驾驶员按照不同季节着企业统一服装;出租车标志标识齐全,统一白色座套,顶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4.提高车辆技术性能
      坚持出租车辆月检制度,确保出租车辆技术性能可靠,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车辆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5.争创行业品牌
      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创品牌热潮。争取2005年前,创出2—3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车辆总数在1000辆以上的品牌企业,其营运车辆的车体颜色和标识可申报交通运管机关和公安车辆管理机关批准后,喷涂标志企业形象的颜色。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人事局、团市委
      6.做好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标准、规范的出租车企业管理与服务体系。积极开展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7.提高科技含量
      推广职能管理和GPS卫星定位及无线电通讯系统,实现报警、通讯、营运、调度、电子地图等现代化管理和经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
      实施出租车车票打印和IC卡结算,实行行业管理部门、出租车企业和出租车信息联网,实现全市出租汽车信息网络的管理与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
            8.加强站场规划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出租车站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主要街道、景区(点)、体育场馆、交通枢纽等地域,建设出租车服务站场;重点加快对飞机场、火车站、码头和长途站的出租车服务站场的建设和改造。实行出租客运站场服务管理社会招标,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对飞机场、火车站、码头和长途站等重点地带的出租车站场管理,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与站方对客运站点的现场管理职责,实行属地化综合管理,加强综合执法力度。由站场所在地区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各负其责。并与市、区有关部门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崂山风管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9.加快法规建设,提高依法治运水平
      紧密结合我市出租客运行业的特点,不断完善有关法规、规章,使法规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并适时出台新的行政法规,为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规保障。坚持依法治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营运秩序优良。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政府法制办
      四、实施步骤
      城市客运行业创服务品牌工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2002年6月至2002年8月)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品牌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新闻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确保创品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2年8月至2004年8月)
      以“创品牌,提升青岛形象”为主题,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分解任务。重点抓好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教育工作。各项科技管理系统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安装试用。加强立法调研,制定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尽快完成和完善公交车、出租车站场规划和建设。
           (三)申报检查和巩固发展阶段(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市城市客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责任单位按时申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2005年6月,对创品牌总体工程检查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由具体部门抓好落实。(二)搞好宣传,正确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品牌创建工作健康发展。(三)加强监督,规范服务。一是各责任单位要将创品牌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系统投诉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交通系统各窗口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建立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采取专家评审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扩大影响。(四)抓点带面,鼓励先进。及时总结、推广创品牌工作的先进经验,抓点树标,表彰奖励创品牌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力争推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和品牌。(五)强化管理,巩固提高。各单位在完成创品牌工作目标的同时,必须强化管理,加强规章制度的配套建设,使创品牌工作规范化,不断巩固和发展品牌创建工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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