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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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第一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3期
  • 成文日期 2002-01-01
  • 发布日期 2002-01-01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1〕109号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青岛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
    (2001—2010年)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预防并控制艾滋病在我市的蔓延与流行,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实施〈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0]30号),全面落实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的各项措施,加强领导和部门合作,动员全社会参与,强化预防控制措施,减少艾滋病流行,为实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做出贡献。
      二、总目标
      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与传播;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遏制艾滋病病毒经注射毒品传播的上升势头。到2010年,全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趋势控制在全国低流行水平。
      三、工作目标
      (一)从现在起,各市、区政府都要制定本地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计划,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并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中,并将有关职责具体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良好社区环境,发挥社区在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方面的作用。
      (二)到2005年底,各市、区均建成2至4个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到2010年,各市、区70%的社区建成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健康促进社区。各级政府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落实规划所需经费,根据当地实际增加经费投入。
      (三)全社会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减少重点人群中的相关危险行为。根据艾滋病的传播和人们的行为方式(如多性伴、吸毒等),开展安全性行为的健康教育。
      (四)到2002年底,高、中等学校要将预防艾滋病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
      (五)从2002年起,大众传播媒介要将预防艾滋病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定期刊登、播放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知识、公益广告或节目。
      (六)到2005年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一般人群:城市达到75%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劳务输出者、医务人员等)达到85%以上;高危人群(卖淫、嫖娼、吸毒人员等)达到90%。到2010年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99%以上,高危人群达到99%以上。
      (七)到2002年底,市及各市、区都要建成一支以疾病控制机构为主的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专业队伍。
      (八)到2002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和预防保健机构,全部具备独立开展艾滋病检验的能力。
      (九)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单位从事口腔科、泌尿科、妇产科、皮肤科、性病门诊、血液透析室、介入性诊疗科室、院感科、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科室)的医务人员,艾滋病知识培训率,2002年底,达到30%;2003年底,达到60%;2004年底,达到99%。
      (十)到2001年底,各级、各类医院,对手术前的病人及产妇,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十一)到2002年底,全市各宾馆、酒店、饭店、疗养院等接待单位,实施为旅客投放安全套措施。
      (十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
      (十三)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消除传播艾滋病的隐患。
      (十四)开展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相关科学的研究。
      四、责任分工
      (一)各市、区人民政府
      制定本地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督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负责落实专项经费的投入。
      (二)卫生行政部门
      制定青岛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市政府做好各部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规划》的落实;建立艾滋病防治的专业队伍;负责对社会各类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组织编写艾滋病防治科普知识;负责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
      (三)财政部门
      根据全市艾滋病流行趋势,统筹安排预防保健专项经费,保证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
      (四)计划部门
      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支持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艾滋病防治研究工作。
      (五)新闻宣传部门
      组织大众传播媒介定期播放、刊登有关艾滋病防治的知识和公益广告。
      (六)教育部门
      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毒品危害和青春期性知识的健康教育;组织各大中专院校,向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材料(品),并在校内开设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管部门
      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集贸市场中商贩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的艾滋病监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性病诊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和管理。
      (八)涉外劳务部门
      负责对本系统内的劳务输出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组织归国劳务输出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对出入境人员的艾滋病检测工作,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要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做好保密工作。
      (十)计划生育部门
      协助卫生部门推广使用安全套措施;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育龄妇女婚前教育内容。
      (十一)交通部门负责对长途汽车司机进行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检测工作。
      (十二)民政部门
      负责对生活确实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家庭,给予适当社会救助。
      (十三)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制定并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诊治医疗保险政策。
      (十四)公安、司法部门
      负责对吸毒人员、卖淫嫖娼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对抓获或羁押的吸毒、卖淫嫖娼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性病诊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和管理。
      (十五)科技部门
      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相关的课题、项目纳入科研计划,并在一定时期内作为重点,加以扶持。
      (十六)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
      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为政府当好参谋;配合政府做好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积极开展艾滋病发病与流行规律的调查研究;积极做好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等工作。
      (十七)社区组织
      积极参与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全民健康行为。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实施综合治理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市卫生防病工作领导小组要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市、区政府也要成立与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相关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的领导。要根据本《规划》的责任分工,制定分解目标,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实行目标管理;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保证本《规划》的顺利实施;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国际援助。
      要充分发挥社区与社会组织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大环境。各社区要利用社区宣传画廊(板)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每月最少刊登一次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常识;要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认识艾滋病,消除恐惧和社会歧视;要鼓励和帮助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消除自卑感,鼓起生活的勇气,积极参与社区活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艾滋病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加强宣传,增强群众防病意识
      预防与控制艾滋病要根据一般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特点制定宣传教育内容,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和疏导。各新闻单位每月至少免费播放、刊发两次有关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知识、公益广告或节目。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本系统职工和各类相关人员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知识列为出国(境)人员、再就业人员培训的内容。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健康教育的教师都要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小学艾滋病防治教育要与毒品、生殖卫生教育相结合;初中、高中(职校等)要开设预防与控制艾滋病课时,每学期至少授课4个课时;高、中等院校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专题讲座。卫生部门要主动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并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教材、资料和技术帮助,形成宣传教育的服务
    网络。
      (三)开展行为干预活动,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在广泛宣传艾滋病基本预防知识的同时,进行健康的恋爱、婚姻、家庭观念和性道德、性健康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各宾馆、酒店、饭店、疗养院等接待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向旅客投放安全套的管理工作,积极宣传和推广使用安全套,有效阻断艾滋病经性接触的传播;要宣传共用注射器的危害,遏制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流行。
      (四)依法管理,强化监督、监测
      市传染病院为我市定点收治艾滋病专科医疗机构,为使艾滋病病人及时得到收治,市卫生局可根据艾滋病流行情况,临时指定其他医院收治病人。各级医疗机构必须认真做好医院消毒隔离工作,防止因医院性交叉感染艾滋病。市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艾滋病疫情监测,科学、合理地设置艾滋病监测哨点,及时、准确地反映疫情动态,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采供血单位艾滋病检测实施质量控制。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大对艾滋病的执法监督,对违法者,依法给予处罚。
      (五)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疾病控制、医疗诊治、国境检疫、采供血和科研机构的作用,强化艾滋病防治的专业功能,加强技术力量、设施装备,改善工作条件,使其能够更好地承担艾滋病监(检)测、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任务。
      市疾病控制中心要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对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从事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艾滋病和性病的诊断、治疗、护理、监测、宣传咨询技术及防治管理的水平。
      鼓励专业人员献身艾滋病防治事业,改进专业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改善其生活待遇,稳定专业队伍。对因意外事故导致医务卫生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制定相应的保障政策。(六)加强科研,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
      加强科学研究、依靠科技进步是深入有效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坚持科研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向,重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科研中的咨询、指导作用。将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应用性研究纳入科研规划,列为优先项目。吸收、借鉴和推广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争取国际援助。
      六、考核与评价
      为保证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实行目标考核与评价制度。通过自查、抽查、中期考评等办法,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督促、指导各项目标的贯彻实施,并及时根据考评结果和情况变化调整目标和措施。各市、区每年要进行自查,搞好年度总结。全市将在2006年进行《规划》的中期考评;2010年进行《规划》的终期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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