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青岛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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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12-22
  • 发布日期 2022-12-23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2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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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青岛市2023年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研究确定,2023年安排市级重点项目520个,总投资1.38万亿元。其中,重点建设类项目363个,重点准备类项目157个。现将青岛市2023年重点建设类项目名单、青岛市2023年重点准备类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项目建设是扩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鲜明导向,聚焦24条重点产业链,突出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六个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着力提升重点项目建设水平,大力促投资、扩需求、稳增长。

    二、完善推进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大项目服务支撑力度,形成重点项目推进合力。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强化重点项目土地、资金、规划、能耗、环评等各类要素保障。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健全完善市级领导顶格推进重大项目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制约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落实

    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分门别类建立项目清单,逐个项目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切实提高项目谋划、建设、管理的精准度。深入一线督导,组织开展观摩,坚持月调度、月通报,千方百计推动项目提速提效、投资放量。加强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全过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项目实施动态调整,实现项目滚动接续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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