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十三五”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的通知(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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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年度期数 2017年第4期
  • 总期刊数 总第356期
  • 成文日期 2017-02-16
  • 发布日期 2017-02-16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7〕23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就做好《青岛市“十三五”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制造业是立市之本、强市之基,编制实施《规划》,对于落实制造强市战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中心一基地”建设,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区、市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推动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加快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委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中期评估结果和总体实施情况要向市政府报告。

      《青岛市“十三五”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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