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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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年度期数 2017年第4期
  • 总期刊数 总第356期
  • 成文日期 2017-02-13
  • 发布日期 2017-02-13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7〕22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2016年5月,国家旅游局同意在青岛设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为加快实验区建设,提升邮轮经济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按照国家旅游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协调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完善邮轮产业政策体系、强化青岛国际邮轮港建设管理能力、提升邮轮产业服务质量、培育本土邮轮服务力量、扩大邮轮经济产出效益为主要内容,加大邮轮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青岛国际邮轮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丰富邮轮旅游产品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实验区的示范功能和引领作用,助推国际城市建设,为全国邮轮旅游发展积累经验。

      (二)发展目标。2018年前完成青岛国际邮轮港综合规划,完善邮轮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力争达到年进出港邮轮200艘次,进出港游客超过30万人次,青岛国际邮轮港跻身中国重要国际邮轮港行列,成为中国北方邮轮中心城市。

      2020年基本实现邮轮港片区的规划目标,初步建立产业体系健全、服务管理规范、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邮轮经济格局,力争达到年进出港邮轮400艘次,进出港游客超过60万人次,形成独具青岛特色的邮轮旅游发展模式,建成东北亚区域性国际邮轮母港。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提升邮轮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1.编制实验区核心区发展专项规划。以青岛国际邮轮港片区为实验区核心区,结合我市邮轮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核心区专项规划,坚持以人为本、以游客为中心,突出旅游文化特色和邮轮旅游产业主导地位,带动游艇、航运、金融、贸易等产业延伸聚集,着力建设模式创新的先行区、高端服务的前沿区、产业升级的示范区。完善口岸查验、信息查询、靠泊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统筹规划邮轮泊位和功能区,合理安排出发港和访问港航次,建立功能布局合理的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格局。(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北区政府、青岛港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邮轮港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邮轮港区住宿、餐饮、娱乐、购物、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服务设施。优化周边环境,改善交通疏散条件,实现邮轮港区与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市区主干道、地铁以及市区主要旅游景区间的便捷交通连接。完善垃圾及废品处理、邮轮维修、邮轮保养等服务体系。打造综合型邮轮船供物流中心,设立补给仓库,引进和培育为邮轮提供补给的专业化供应公司,重点发展邮轮食品及物料供应、燃油淡水供应等。完善港口岸电供应系统,推动绿色港口建设。(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市北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青岛港集团、市地铁集团、市旅游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邮轮服务标准体系和信息平台。制定邮轮码头通关、靠泊、查验、物流、补给等服务标准。加强邮轮码头在航班统筹、气象服务、水陆衔接、秩序维护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功能,营造功能完善、环境舒适、服务便捷的邮轮旅客候船环境和口岸秩序。加强与口岸查验部门的协调,简化通关流程,缩短通关时间,建立游客自助通关通道,提供快速、便捷的通关服务。建立具备邮轮旅游信息查询、意见反馈、投诉以及信息统计等功能的国际邮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构建邮轮旅游公共信息综合服务体系。(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青岛港集团、市旅游集团、市政府口岸办,青岛海关、青岛边防检查站、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岛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邮轮综合服务区。集聚邮轮港口服务、邮轮配套服务、金融服务、水陆旅游、航运中介、邮轮装备技术研发等企业和机构。建立邮轮船供保税加工区,建设高标准的商务商业楼宇设施,引进免税店。创新发展跨境金融、航运保险、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等特色金融产业,打造具有综合功能的配套商务区。(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办、青岛港集团、市旅游集团,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邮轮产品体系。

      1.丰富邮轮旅游产品。巩固现有日韩主力航线,加快开辟台湾、朝鲜及远东地区的邮轮始发航线,逐步开发到香港、东南亚等地的中长途航线;吸引邮轮运营企业开辟以青岛为访问港的入境航线,加强与港口旅游城市合作,积极促成互为母港航线,实现游客互换和资源共享。丰富岸上旅游产品,开发适合邮轮旅客的一日游或短线游产品,增加邮轮入境游吸引力。(市旅游发展委、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青岛港集团、市旅游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培育邮轮旅游市场。加大省内和周边地区对青岛邮轮旅游资源和产品的宣传力度,放大我市作为赴日韩邮轮旅游中转地和集散地功能,大力发展空水联运等邮轮旅游产品。加大日韩市场促销,吸引国际邮轮游客,促进邮轮入境市场发展。(市旅游发展委、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青岛港集团、市旅游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邮轮全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邮轮旅游产业链长、带动效应强、绿色环保等优势,集中优势资源和资金加快打造集邮轮设计与建造、邮轮运营、邮轮港接待与管理等全产业链。加快邮轮的自主研发,推动青岛造船企业与国外邮轮设计、建造企业开展技术和商务合作,尽快实现自主设计建造突破。加强与国际邮轮配套企业的交流合作,逐步构建国内邮轮专业化配套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青岛港集团、市旅游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本土邮轮业扶持力度。

      1.完善政策体系,培育本土邮轮运营企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与邮轮公司和相关旅游经营单位联合,通过租赁、购买、建造等方式,采取合资、联营、合作等形式,探索组建本土邮轮公司。将邮轮产业发展列入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领域,加大对带动作用强、具有示范效应的重点邮轮产业发展项目投入;制定与国际邮轮经济发展接轨的产业发展规范要求,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市旅游发展委、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市财政局、青岛港集团、市旅游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邮轮会展业发展。将青岛国际邮轮峰会列入重点支持展会,在项目审核、国内外招商招展、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以展会为媒介,吸引国际邮轮公司、国际性邮轮组织或行业协会等在青设立地区性总部。充分发挥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邮轮分会平台作用,搭建与世界知名邮轮城市的交流合作平台,提高我市在邮轮业界的国际影响力。(市旅游发展委、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青岛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实验区建设相关工作,由市旅游发展委、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作为召集单位,建立实验区建设联席工作机制,负责按照目标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督导,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本方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尽快完成实验区建设。(市旅游发展委、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协调交通、公安、口岸等国家相关部委,争取无目的地邮轮线路许可政策,允许邮轮公司运营以青岛港为邮轮母港的无目的地邮轮旅游航线;争取国际邮轮航线在国内多港挂靠政策;争取在青岛国际邮轮港客运中心实行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和外国旅游团乘邮轮入境15日免签等政策。(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政府口岸办、青岛港集团,青岛海关、青岛边防检查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培养。研究出台吸引邮轮产业发展相关人才的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的发展环境,引进邮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高端人才。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与世界知名邮轮公司进行产学合作,开展邮轮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支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青岛海洋技师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港湾职业学院等院校开设邮轮产业相关专业,鼓励邮轮公司与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输送、研发等方面给予相应奖励扶持,为发展邮轮旅游提供智力保障。(市旅游发展委、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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