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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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年度期数 2017年第20、21期
  • 总期刊数 总第369期
  • 成文日期 2017-10-12
  • 发布日期 2017-10-12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7〕72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就做好《青岛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既是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对社会的承诺,也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规划》的实施对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需求,提高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快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区(市)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实施各项目标保障工程,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导,按时完成中期评估和总体实施情况分析并向市政府报告。

      《青岛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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