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促进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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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年度期数 2017年第17期
  • 总期刊数 总第367期
  • 成文日期 2017-08-16
  • 发布日期 2017-08-16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7〕61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促进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促进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促进我市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1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国家、省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市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青政字〔2016〕74号)要求,将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其他规划相衔接,提升规划布局效应和实施效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将邮政业发展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相关规划,并做好规划衔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邮政管理部门要将规划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调度与评估,确保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服务农村电商能力建设

      支持邮政企业参与农村电商“515+X”工程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申报创建,加快建设一批电商县级运营中心、镇级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对经认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在硬件设备、电子商务培训、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邮政企业加快邮政末端服务网络设施开放共享,并加强与快递企业合作,实施“快递下乡”工程,不断提升邮政服务农村电商的能力和水平。(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跨境寄递通关效率

      加快落实《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资金、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引导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园、示范企业和监管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加强邮政、快递企业跨境服务网络布局规划,进一步完善青岛国际邮(快)件综合处理中心、青岛西海岸快件监管中心等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品牌快递企业“走出去”建设“公共海外仓”,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境外投资前期费用及项目并购、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补助。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对接省“单一窗口”平台,进一步简化邮件、快件通关流程,优化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换等一体化服务,提升邮件、快件快速通关能力。 (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青岛海关、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服务创新和保障力度

      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促进邮政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邮政业务创新、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满足消费个性化、多样化和便利化服务需求。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降低邮政普遍服务邮运车辆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通行费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加大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力度。(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扶持快递企业加快发展

      重点支持快递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融资,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发展能力。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前期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境内外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的,可按年度融资额的02%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30万元补助。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申报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扶持项目,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从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办,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证监局、市地税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鼓励引进快递总部企业

      围绕总部经济聚集区建设,吸引国际、国内大型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拨中心、呼叫中心、电商快递基地、区域性航空快递基地等落户我市,并作为总部经济发展重点,全力打造全国总部基地城市品牌。(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推广应用科技信息技术

      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信息化应用、软件研发等提升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智慧邮政”建设,提高行业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创新应用。积极争取“城市智慧物流(快递)公共配送服务平台”项目国家扶持政策,加快末端配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物流、快递末端配送服务环境。(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发展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邮政和快递服务“三农”

      整合寄递服务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提升服务农业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的能力,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发展,助力精准扶贫。加大对公益性、公共性的冷链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已出台的促进冷链运输物流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冷链物流集约创新发展。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政策措施,对符合规定的邮政、快递运输车辆减免公路通行费。(市邮政管理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企业开展供应链一体化试点

      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与电子商务、信息、金融、制造等产业协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服务智能制造等新业态,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支持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海尔项目部申创全国快递服务制造业示范项目。(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规划建设快递产业园区

      立足“三湾三城”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快递产业园区布局规划,重点推进胶州国际机场快递物流园建设,吸引快递企业及电商等关联企业入驻,研究制定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邮政管理局,胶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快递“上飞机、上车、上船”工程

      支持快递企业与民航、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企业加强合作,衔接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运输保障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高铁+快递”联合运营模式,制定并落实“快件上船”保障措施;制定快件航空运输补贴政策,进一步发挥航空快件“绿色通道”保障作用,提升快件通关效率。(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民航青岛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邮政和快递便民服务

      进一步明确邮政普遍服务设施和快递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加强对邮政业末端便民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研究出台邮政业末端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机关、社区、学校、商务楼宇、旅游景点等场所设立末端公共配送服务网点、站点以及标准智能信包(快件)箱,明确建设和服务标准。(市邮政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优化城区快递交通运输管理

      制定出台邮政业配送车辆道路通行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车辆在市区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方面的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维护公共交通安全,满足城市寄递服务需求。(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快递业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优化快递经营许可审批工作流程,精简快递企业登记备案手续,实行经营许可变更事项审查和全流程系统审批,完善“绿色通道”制度,提高审批效率。针对涉及改革的邮政、快递企业,实施工商业务专办员制度,建立业务专办特殊通道,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核准、发照,限时帮助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借助市邮政行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评价试点工作,不断完善“黑名单”制度,构建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奖励机制。加强邮政业诚信体系建设,并将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高邮政业综合治理水平。(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大数据发展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

      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邮政、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寄件人安全责任,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安全管控力度,不断提升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安检机配置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企业自筹+政府补贴”的方式,加快推进寄递企业安检设备配置,将新购置X光安检机纳入财政资金奖补范围,确保寄递服务各环节可追溯、可管控。(市邮政管理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邮政业安全监管能力

      推动邮政行业安全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相关部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探索推进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建设,充实监管力量,补齐监管短板。按照“三湾三城”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县级邮政监管体系建设。(市邮政管理局、市编委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电政信息办,相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绿色发展

      支持邮政、快递企业选配自动分拣设备,使用电子运单和绿色环保包装材料,应用绿色节能技术,加快实现绿色发展。推进全国首个“快递业绿色发展产学研协同示范基地”建设,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入驻。积极推动邮政、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并争取相关补贴政策。(市邮政管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黄岛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引进邮政、快递业管理和服务高级人才,并给予相关政策待遇。将邮政、快递业务员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按照“先垫后补”方式给予培训合格人员一定的培训补贴;将邮政、快递业务员纳入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政策资金引导

      发挥市推进邮政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利用支持服务业、安全生产等相关资金,加大对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形成政策资金统筹优势,引领邮政和快递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税收金融扶持

      加大对快递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及其项目,优先发放贷款;对信誉好的企业适当增加授信。发挥资本市场发展、服务业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为快递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发展适合快递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推广仓储设施和运输车辆抵(质)押等信贷业务。鼓励保险公司研发推广运输价格、财产损失等保险业务品种,为快递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对快递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政金企对接活动,促进金融机构与快递企业互信合作。(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办,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青岛保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支持快递行业协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支持快递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营管理、标准制定和服务投诉处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及诚信体系、行业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文明服务,不断提高行业综合管理水平。(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市政府要结合本区市实际,为邮政和快递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行业监管,完善邮政管理体制。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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