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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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年度期数 2017年第15期
  • 总期刊数 总第365期
  • 成文日期 2017-07-26
  • 发布日期 2017-07-26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7〕54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2012年7月17日印发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青政发〔2012〕36号)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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