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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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年度期数 2017年第1期
  • 总期刊数 总第353期
  • 成文日期 2017-01-03
  • 发布日期 2017-01-03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7〕3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就做好《青岛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贯彻落实好《规划》,对于积极应对我市人口发展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的深刻变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

      三、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扎实有效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

      《青岛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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