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十三五”青岛市科技创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三五”青岛市科技创新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服务中心、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下简称“三中心一基地”),着力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关键时期。依据《“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青岛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把握科技创新大势
(一)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十二五”以来,我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创新布局从“小科技”向“大科技”、创新主体从“小众”向“大众”、创新资源配置从“小投入”向“大投入”转变,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创新能级迅速攀升,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1.创新要素加速集聚。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潜水器基地、国家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等重大平台建成投入运行。与中国科学院开展战略合作,形成“2所、8基地、1中心、1园区”(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中科院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光电院、声学所、应化所、软件所、自动化所、兰州化学物理所、工程热物理所等青岛研发基地;中科院青岛育成中心;中科院青岛科教园)发展格局。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船舶科技园、天津大学青岛海洋技术研究院、中海油青岛重质油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船重工青岛海洋装备研究院等一批高校、央企研发园区启动建设。惠普、日东电工株式会社等国际知名公司在青岛设立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全市现有普通高校22所,国家级驻青科研院所22家,省属科研机构6家;科研与技术开发机构近800家,较“十一五”期间增长40%;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60万人,比2010年增加40万人,共有两院院士27人、外聘院士35人,全社会研发活动人员总量46171人年。
2.技术创新取得突破。高速列车、新型显示、智能家电等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9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66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6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33家;组建各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82家,高新技术企业96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309家、“千帆计划”入库企业1573家。“十二五”期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共计135281件、发明专利授权12600件,累计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48项、省科学技术奖励379项。
3.投入体系日趋完善。建立了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和市场选择项目机制,调整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向和创新投入方式,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2015年全市研发经费投入263.71亿元,占GDP比重2.84%,较2010年分别增加139.42亿元和0.64个百分点。获批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创业投资日趋活跃,全国首创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贷款“青岛模式”,组建12支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累计为60家初创型企业投资4.05亿元;建立13个风险补偿金池,准备金池和高创科技担保公司为30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累计10.2亿元信贷支持。
4.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着眼于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海洋等新兴产业。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3490.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20.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113.4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41.0%。获批海洋装备、海洋新材料、机器人等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石墨烯、海洋生物医药等4个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0辆,建成充换电站点百余个,充电终端9000个,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与发展。
5.科技服务卓有成效。不断涌现科技服务新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服务业体系。目前,全市范围各类科技服务机构总数超过1500家,科技服务业增加值突破243亿元。2015年技术合同交易额89.54亿元,是2010年的5.5倍。全市孵化器建设面积达1203万平方米,投入使用727万平方米,市级以上孵化器32家,入驻企业5178家,累计毕业企业546家,集聚创新创业人才近万人。获批国家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数字家电、橡胶与轮胎、交通科技服务业行业试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智慧城市”技术和标准试点城市,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青岛专利代办处。
6.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双试点”城市。推动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成立青岛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强科技创新的统筹协调能力。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等30多项科技政策,为优化创新环境提供有力政策支撑。大力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创新文化,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二)科技创新趋势。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亟需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势。我市也进入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关键时期,必须紧紧依靠科技创新打造发展新引擎,创造一个新的更长的增长周期。
1.科技创新重塑全球竞争新格局。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广泛渗透,带动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技术突破,重大颠覆性创新不时出现,成为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的关键。科技创新链条更加灵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更加快捷,创新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流动组合并呈现系统性东移,带来激烈的全球创新竞争,正推动全球科技创新格局深度调整。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的不断涌现,带来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以及社会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对经济结构、社会形态和创新体系将产生全局性的影响。面对经济科技格局的新变化、新挑战,世界主要国家积极推出科技创新战略,谋求竞争新优势。新的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与我国转型发展形成历史性交汇,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我国既面临赶超跨越的难得历史机遇,也面临差距进一步拉大的风险。我市必须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积极融入国际创新网络,整合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和创新链条,把握产业转型升级主动权,努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先机。
2.科技创新成为引领发展重要引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三大特点,其中动力转换最为关键,决定着速度变化和结构优化的进程和质量。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制造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海洋强国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和行动,努力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积极推进“一带一路”等区域战略,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勾画出新时期区域创新发展的新格局。我市应顺应创新驱动发展大势,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实力的战略支撑,摆在城市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新常态下的青岛经济“新强态”。
3.科技创新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未来五年,经济转型升级提速、区域合作发展深入推进、改革红利加速释放等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传统发展动力减弱、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资源环境承载力接近饱和、民生品质改善需求迫切等诸多风险挑战。我市必须坚持把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充分激发调动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激情,持续发力,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实现经济发展动力从要素和投资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的战略转换。
二、确立科技创新思路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着力推进高端资源集聚、高端服务提升、高端产业培育和高效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加快建设“三中心一基地”,建成特色鲜明的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新治理,形成科技创新合力。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既要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又要破解影响和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坚持创新需求与科技供给相结合。既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部署能够驱动经济转型发展和民生品质提升关键领域的创新活动,又要聚集高新技术、高端装备、高级人才和高水平服务,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机制融合发展,创造新供给,培育新的增长点。
——坚持国家战略和城市特色相结合。既要积极对接海洋强国、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构建开放型科技创新格局,又要以世界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青岛特色,实现重点跨越,带动整体跃升。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人才作用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转化更加顺畅,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增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全面优化,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成特色鲜明的科技强市。
——科技创新投入大幅提升。政府引导下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创业的活跃程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经费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2%,全社会研发活动人员总量达到73000人年。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源头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在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技术等领域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万人,《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件以上。
——蓝高新产业取得新突破。大力培育和发展蓝色高端新兴产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成为经济增长主引擎。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6%,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2%。
——企业主体地位持续增强。企业创新意识普遍增强,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有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持续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达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5000家,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达200亿元。
——高端创新资源加速集聚。各类创新要素资源高度集聚,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争取落户若干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若干国际化、高水平的创新机构,打造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级创新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达到100家以上,建成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科技创新中心。
——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建成要素丰富、主体多元、平台高效、服务完善、市场发达、文化繁荣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为企业成长和创客发展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服务。各类创业载体数量达到300家,孵化面积达到1300万平方米。“十三五”青岛市科技创新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指标单位2015年2020年1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GDP)比重%2.843.22全社会研发活动人员总数人年46171
(2014年数据)730003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13254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件/年33910005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9642000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41.046.07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亿元89.542008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GDP)比重%2.14.2
(四)总体部署
——着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自主创新。围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技术创新,在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技术等领域,突破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围绕资源、生态环境、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和应用示范。发展以技术、品牌、质量为核心的新产品、新产业和新市场。
——着眼企业创新主体,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着眼创新驱动力,强化科技服务。围绕加速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切实增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条,搭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开展重点领域试点和示范。提升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涌现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
——着眼开放型创新,推进高端要素汇融。围绕统筹国内国际创新资源,全面提升科技合作水平,积极做好高端创新要素的汇聚融合。大力集聚以技术、信息、制度、人才和企业家才能为代表的创新要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优化配置创新要素和发展布局,拓展网络经济和蓝色经济新空间,完善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构建开放协同创新格局。
——着眼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围绕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自主创新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的新模式。积极构建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政策体系,大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法制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崇尚创新创业的文化环境。
(五)重点任务。“十三五”时期,我市在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部署上,立足发展需求,对接国家目标,应对未来挑战,重点建设十大科技创新中心、布局面向未来产业的十大科技创新中心、搭建十大科技服务平台、实施十大科技创新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十大科技创新中心
(1)青岛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依托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创新体制机制,集聚创新资源,构筑创新高地,加速成果转化,建设海洋生物医药、深海与海工装备、蓝色粮仓等海洋科技创新分中心,打造国际一流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中心重点依托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进一步完善海洋生物医药公共研发平台功能,发挥我市海洋生物医药的科研优势,承接海洋国家实验室成果转化,通过建立智库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形式,密切科技金融合作,形成人才集聚效应,促进海洋生物医药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进糖工程药物、生物制造及各类功能制品的开发,建成国内海洋生物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原创地与孵化器,为全市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支撑作用,形成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中心。
深海与海工装备科技创新中心发挥中船重工集团在海西湾已经形成的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优势,以中船重工海洋装备研究院(黄岛)项目为基础,进一步集聚高端人才或团队,形成我市依托中船重工发展船舶与海工装备的新优势。加强邮轮关键技术储备和突破,初步掌握豪华邮轮自主设计及装备制造能力,建设邮轮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深海基地、天大海洋技术研究院、哈工程船舶科技园、中乌特种船舶研发设计院、710所海洋装备研发基地等重点项目,构建完备的深海与海洋工程装备创新体系,重点开展深海勘探开发技术、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及其配套设计制造技术的研发和转化,提升海洋装备领域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能力,构建国际领先的深海与海工装备科技创新中心。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中心以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为创新源头,以黄海水产研究所、中科院海洋所、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一所和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为创新支撑,发挥我市在海水养殖与育种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优势,重点开展高效健康增养殖技术、基因工程与种苗培育技术、高效多层循环水养殖技术、智能化养殖技术研究,开展海洋牧场建设、高效养殖装备、饲料、病害防治、冷链物流等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示范,打造辐射带动全国的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中心。
(2)高速列车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围绕提升“聚智、协同、转移、辐射、合作”功能,建设“三平台、两中心、一基地”(面向行业基础共性前沿技术、促进成果转化的高速列车技术与产品研发平台,科研成果产业化平台,大数据应用与服务平台;面向全球的高速列车产业技术合作、转移与辐射中心,设施先进的国际化轨道交通装备检测认证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化基地),形成开放的、国际化、专业化协同创新资源网络,提升高铁装备产业发展质量。
(3)橡胶材料与装备科技创新中心。围绕橡胶新材料开发、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研发与制造、数字化轮胎成套装备与系统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研究,推进国家火炬青岛橡胶行业专业化科技服务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创建国家橡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橡胶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平台。
(4)智能制造科技创新中心。围绕机器人、3D打印、传感器等智能装备及核心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建设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公共研发平台,突破机器人高性能运动控制、3D打印材料、光纤传感器等关键技术,推进国际机器人产业园、中德金属3D打印产业基地等建设,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产业创新基地。
(5)虚拟现实科技创新中心。开展可视素材虚拟场景生成技术、多源数据驱动的智能化高效场景建模理论与方法等研究,重点建设青岛虚拟现实科技研发平台暨北航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打造内容开发、医疗仿真和电子商务等虚拟现实创新平台,推动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娱乐、科研、教育、培训、医疗、航天等领域应用,建成国内领先的虚拟现实科技创新与产业孵化中心。
(6)科学仪器设备科技创新中心。围绕环保、食品、医疗、生物、海洋等领域,着力突破环境污染源采集及分析、电波传播检测监测分析、综合电子通信测试等关键技术,重点研发石油预警平台系统、电池测试系统、电子通信测试系统、微波毫米波测试仪器、新型海洋监测分析仪器、新型环境采集及分析仪器设备、新型生物医疗检测及分析仪器设备等科学仪器设备。搭建青岛市科学仪器设备公共研发平台,设立市科学仪器产业发展基金,打造国内科学仪器设备产业高地。
(7)新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围绕石墨烯、海藻纤维等新材料开展全产业链的创新与应用,实现石墨烯材料、海藻纤维材料在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市场化应用,建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国际石墨烯创新中心,形成国内海藻纤维材料等产业技术引领地位。
(8)生命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围绕疾病诊疗和健康服务,开展基因测序、重大疾病早期诊断、器官组织修复、转化医学、精准医疗、新药开发等技术研发,开发基于分子检测的疾病超早期肿瘤筛查诊断、靶向药物治疗监控等技术或产品,探索安全有效的肿瘤个体化精准诊疗模式;以早期精确诊断、微创精准治疗为目标,开展医学影像三维重建、计算机辅助手术、临床智能应用、虚拟电生理等技术研发,开展新型数字诊疗技术解决方案,开发新型数字化诊疗设备,实现个性化、精准化、微创化治疗,引进华大基因检测中心,建设精准医学等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国内一流的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
(9)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创新中心。围绕集成电路、数字化网络化信息通信设备、传感器与物联网、新型显示技术、下一代互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等领域,突破激光元器件、光电集成芯片、大数据分布式存储与并行处理等关键技术,建设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推进国家通信产业园、家电电子产业集聚区等园区发展,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地。
(10)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加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以及自动驾驶、储能材料、智能充电等关键技术研发,超前开展新型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工程,打造充电网、车联网、互联网融合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网络,建设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领先的“互联网+”应用平台和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
2.面向未来产业的十大科技创新中心
(1)脑科学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开展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综合症等脑疾病机理研究与早期诊断和干预手段研发,支持类脑模型与智能信息处理、类脑器件与系统、脑功能联接图谱等技术研究,实现类脑器件、芯片和类脑机器人等类脑智能软硬件系统的突破。
(2)量子信息科技创新中心。支持量子安全直接通信、量子隐形传态、量子纠缠密钥分发等前沿技术研究,研制半导体量子芯片、量子集成光学芯片,推进量子密码技术、量子纠缠通信技术等在航空航天通信,及控制、网络通信、特殊场所通信等领域的应用。
(3)纳米技术与材料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开展纳米电子、纳米传感器、纳米药物、纳米机械和纳米制造等技术研发,推动纳米技术与材料在医疗健康、电子、复合材料、太阳能电池、海水淡化、食品、国防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4)深空深海探测科技创新中心。主要围绕卫星应用和载人航天等应用领域,开展探测器的高效推进技术、智能自主技术、测控通信技术、新型轨道设计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重点研究大深度水下运载技术、生命维持系统技术、高比能量动力装置技术、高保真采样和信息远程传输技术、深海作业装备制造技术和深海空间站技术。
(5)氢能与燃料电池科技创新中心。支持高效低成本的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与富氢燃烧节能技术、经济高效氢储存和输配技术、燃料电池基础关键部件制备和电堆集成技术、燃料电池发电及车用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形成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规范与标准。
(6)再生医学科技创新中心。开展干细胞、遗传工程、生物材料等前端关键技术攻关,实现人工生物器官的合成、培养,促进三维(3D)打印技术、影像学技术和生物反应器技术等在再生医学上的联合应用。
(7)无人技术科技创新中心。支持自适应巡航、激光测距、定位导航、安全控制等无人驾驶技术研究,实现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全自动驾驶,开发无人车、无人机、无人潜航技术等,推动无人驾驶系统等在物流、城市管理、农业、电力、抢险救灾、视频拍摄等行业的应用。
(8)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中心。开展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系统研发,支持深度学习算法、大规模神经网络建模、并行计算、自主认知机制等技术研究,推动人工智能在语音处理、图像识别、数据检索与分析、人机交互等通用领域的应用。
(9)合成生物学科技创新中心。主要围绕自然与合成遗传物质的某些组成成分的组合来设计、研制和制造功能生物体,推动合成生物学在疫苗、新药和改进药物的创制,以及以生物学为基础的制造、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环境污染的生物治理、生物传感器的研发等领域的应用。
(10)超高速管道交通科技创新中心。利用高温超导磁悬浮技术、气垫悬浮技术等开展真空管道高速列车、超高速管道运输等超高速交通系统研究。
3.十大科技服务平台
(1)研发创新服务平台。依托公共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载体,开放共享科学仪器设施资源。以仪器资源为基础,为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发等提供综合研发咨询及检验检测等服务,推动形成以产品开发为纽带的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
(2)新型孵化服务平台。推广“人人创客”模式,完善孵化链条,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有机结合,打造创业项目与各类创新创业资源对接平台,形成创客人才聚集地、创新研发聚集地、创业孵化聚集地。
(3)国家海洋技术转移平台。集聚全国海洋科技成果,建设海洋生物、海洋仪器仪表、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和海水养殖等领域的海洋技术转移分中心,开展海洋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与咨询、检验检测、工程化开发、集成熟化和转移转化,搭建全球化的海洋技术第四方交易平台。
(4)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各类服务机构集聚发展,推进设立知识产权银行,建立专利运营基金,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融合发展。
(5)投融资服务平台。汇聚各类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服务,建设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实现科技资源与信贷资源的常态化、交互式对接。
(6)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立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一站式、协同服务模式,建设一站式协同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海洋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构建海洋领域的认证公共服务平台。
(7)科技基础资源服务平台。依托青岛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对科技人力、财力、仪器设施和信息数据等资源进行整合,结合创新创业需求,搭建科技资源大数据管理系统,以科技创新地图、政策超市、业务系统集成等形式,构建服务于不同领域、行业的科技大数据服务平台。
(8)科技智库公共服务平台。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开展产业发展战略、技术预测、信息咨询、情报分析、模式创新等研究服务,促进科技创新与决策咨询的深度融合,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智力支持。
(9)数字科普网络服务平台。推进科普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和互联网技术实现互通互联,建设由市级播控平台、数字科普资源库,分布在镇、村和社区的开放式服务场所,及公众文化活动场所、交通医疗、购物旅游等人群集聚场所的数字播放终端等三部分构成的数字科普网络,打造我市数字科普网络服务平台。
(10)产业集群科技服务平台。围绕设备研发、服务设计、金融服务、成果转化、公共技术咨询服务等环节的科技服务需求,整合集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组织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为产业链提供全方位集成服务,开展数字家庭、智能交通、橡胶轮胎等产业链科技服务创新示范,促进特色产业向智能化、网络化转型升级,推动科技服务业和产业的融合发展。
4.十大科技创新工程
(1)创新资源集聚工程。在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技创新领域,引进建设符合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布局的、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基础设施,重点推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和深海基地等的建设,拓展基础应用科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原始创新活力。深化与中科院的战略合作,实现院市双方深度融合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创建各类研发机构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合作交流。吸引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和实验室、跨国公司、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或开展国际并购。到2020年,建成若干个国际化、高水平的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级创新平台,争取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10家,国家重点大学研发基地10家,大企业研发中心10家,引进国际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10家,建设企业海外研发中心10个。
(2)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千帆计划”,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靶向”精准政策扶持引导,形成小微企业创业、成长、升级的梯次发展格局,使一批小微企业成长为大中型企业,成为推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5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000家。
(3)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工程。深入落实“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引进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领衔科技重大专项。依托我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平台,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培育一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的后备人才。到2020年,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00名,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高度集聚、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充满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的人才集聚区。
(4)众创空间建设工程。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分区域、分层次发展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依托“互联网+”,集成创业服务资源,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有机结合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到2016年,全市众创空间超过100个,培养创业导师1000人,集聚和服务创客5万名,形成10个具有示范性的众创空间集聚区和苗圃-孵化-加速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到2020年,基本形成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5)科技惠民示范工程。着力解决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社会管理等关系民生的重大科技问题,部署实施精准医疗、环境生态治理、水安全等重点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加强推广转化民生科技成果,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示范应用,提高城市人口健康、防灾减灾、管理治理水平与能力。到2020年,组织实施50-80项示范工程。
(6)科技金融结合工程。创新科技投入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创业。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组织和服务模式,建立适应创新链需求的科技金融体系。支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各类投资机构以及知识产权评估、信用评级机构等加强业务合作,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引导科技型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工具进行融资。推动股权投资创新发展,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支持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重组并购等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支持各类股权众筹平台创新业务模式,推动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募集资金。到2020年,政府引导资金规模达到20-30亿元,引导建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达到100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科技信贷资金达到100亿元。
(7)技术转移促进工程。建立全覆盖、多层次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架构,形成“政府、行业、机构、技术经纪人”四位一体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打造国家级海洋技术转移交易平台。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和模式,推动科技成果集中公开交易常态化。制定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政策,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提供保障。到2020年,建成线上线下一体的国家海洋技术交易平台,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00亿元。
(8)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工程。贯彻落实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以青岛高新区和西海岸新区为中心,引进国家级军工研究机构及国防军工院校,搭建军民融合知识创新平台、技术创新平台和服务创新平台,开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防腐、海洋新材料等涉海军工尖端技术的研发。建设西海岸新区古镇口海洋科技创新区,打造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到2020年,形成产业集聚、结构合理、布局优化、核心竞争能力突出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格局。
(9)科技大数据工程。实施科技大数据战略,在整合科技人力、科技财力、科技设施装备和科技信息数据等各类科技资源的基础上,搭建青岛科技大数据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推进科技资源数据的汇集和发掘分析,梳理各类科技资源对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探索科技服务新模式;科学规范使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通过促进科技大数据体系发展,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发挥科技资源有效支撑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到2020年,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大数据平台。
(10)知识产权强市工程。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综合实力,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和科学文化事业互促发展。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推动专利战略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以拥有核心技术专利为标志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设立专利运营基金,培育一批对提升产业知识产权实力形成有效支撑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到2020年,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家,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200家,全市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总量的贡献度显著提升。
三、增强创新源头供给
聚焦未来5到10年可能产生重大变革的前沿技术,打造我市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竞争新优势。围绕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支持战略前沿技术研究,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学计划(工程),加快建设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等国家重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海洋科学中心。加快原始创新成果向应用技术、产品研发转化速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撑。
(一)支持战略前沿技术研究。提高战略前沿技术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向基础创新和知识创新延伸。在脑科学、量子信息、纳米技术与材料、深空深海探测等方向部署和开展一批战略前沿技术研究。
1.脑科学技术。开展阿尔茨海默、帕金森综合症等脑疾病机理研究及早期诊断和干预手段研发,支持类脑模型与智能信息处理、类脑器件与系统、脑功能联接图谱等技术研究,实现类脑器件、芯片和类脑机器人等类脑智能软硬件系统的突破。
2.量子信息技术。支持量子安全直接通信、量子隐形传态、量子纠缠密钥分发等前沿技术研究,研制半导体量子芯片、量子集成光学芯片,推进量子密码技术、量子纠缠通信技术等在航空航天通信及控制、网络通信、特殊场所通信等领域的应用。
3.纳米技术与材料。开展纳米电子、纳米传感器、纳米药物、纳米机械和纳米制造等技术研发,推动纳米技术与材料在医疗健康、电子、复合材料、太阳能电池、海水淡化、食品、国防等领域的应用研究。
4.深空深海探测技术。重点开展深空测控通信技术、新型轨道设计技术、水下信号采集技术、传输与控制技术、海底立体观测等技术研究,突破高比能量动力装置、水下大型载人运载装备系统总装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无人及载人潜水器等深海勘察装备。
5.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支持高效低成本制氢技术、富氢燃烧节能技术、经济高效氢储存和输配技术、燃料电池基础关键部件制备和电堆集成技术、燃料电池发电及车用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形成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规范与标准。
6.再生医学。开展干细胞技术、遗传工程技术、生物材料技术等前端技术攻关,实现人工生物器官的合成、培养与制造,加快三维(3D)打印等技术在再生医学中的应用。
7.无人技术。支持自适应巡航、激光测距、定位导航、安全控制等无人技术研究,实现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全自动驾驶,开发地面无人车、无人机等,推动无人技术在物流、城市管理、农业、电力、抢险救灾、视频拍摄等行业应用。
8.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系统研发,支持深度学习算法、大规模神经网络建模、并行计算、自主认知机制等理论模型研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语音处理、图像识别、数据检索与分析、人机交互等通用领域的应用。
9.合成生物学。开展以生物学为基础的生物制造、可再生能源开发、环境污染的生物治理和生物传感器等技术研发,推动合成生物学在疫苗、新药物研制及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
10.超高速管道交通技术。支持高温超导磁悬浮技术、气垫悬浮技术等技术研发,开展真空管道高速列车、超高速管道运输等超高速交通系统研究。
(二)建设海洋国家实验室。组建海洋动力过程与气候、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区域海洋动力学和数值模拟、海洋渔业科学与食物产出过程、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探测技术、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地质过程与环境、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等8个功能实验室;建设高性能科学计算与系统仿真平台、科学考察船队及基础条件公共平台、海洋创新药物筛选与评价平台、海洋高端仪器设备研发平台、海洋分子生物技术公共实验平台、海洋同位素与地质年代测试平台等6个平台;建设海上试验场和工程水池等大型科研平台;突破深潜器、深海机器人、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采装备等关键技术,实施“透明海洋”、海洋生物基因库等重大项目,提高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能力;建立网络化创新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各类涉海创新载体的互动与协同,推进与伍兹霍尔等世界六大海洋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实验室全面运行。
(三)建设重大科研基地平台。加快提升基础科学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能力,力争在海洋科技、生命科学等领域建设符合国家科技规划和布局、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基础设施。推进山东大学青岛分校等研究型高等院校布局和建设,加快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联合建设创新载体。建设深海科考码头等科研保障设施,完善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深海重大装备等国家重大科研装置管理运行体系,争取大洋钻探船建设,拓展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原始创新活力。
(四)争创青岛国家海洋科学中心。争取建设海洋类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开展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构建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网络,支持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所等建设国际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吸引海内外研究院所、高校、跨国公司来青设立海洋领域研发中心,汇集培育全球一流的人才团队,为科技、产业持续创新提供源头创新,探索建立国家海洋科学运行管理新机制,在服务海洋强国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培育新兴产业策源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数字创意等领域,全链条部署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石墨烯、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及云计算、增材制造(3D打印)、新能源汽车、重大新药创制等一批重点专项,构建贯通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纵向创新链与横向协作的产业链,孵化和培育一批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业新兴业态,构建结构合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一)提高装备制造智能化水平。部署实施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重大智能成套装备、增材制造(3D打印)、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加快创新载体建设,打造高速列车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橡胶材料与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科技创新中心,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网络协同制造等试点示范,推动制造业不断向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方向演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围绕关键电子元器件、宽带移动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云计算与大数据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部署新一代光电集成技术芯片、大数据及云计算等重点专项,实施科技大数据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信息技术研发机构,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通信终端装备、大数据等专业孵化器,加快建设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基地、国家通信产业园等园区,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态,引导企业创新产业组织模式,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跨越发展。
(三)壮大海洋高新技术产业。
1.船舶与海工装备。重点在船舶与关键配套设备、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装备、深海运载作业等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突破,部署实施深海及海洋工程装备等重点专项,引进和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加快建设深海与海工装备科技创新中心、中船重工海洋装备研究院、天津大学青岛海洋工程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培育拥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构建功能明确、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产业链,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
2.海洋生物医药。在海洋生物医用材料、海洋药物、海洋生物功能制品和海洋功能食品等领域,实施海洋生物医药聚集开发“310”计划(10个一类药,10个改良型新药,10个高端引领性生物功能制品),建设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海洋生物基因库,推进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产业链条较为完善、研发实力明显增强、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体系。到2020年,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引进知名企业10家以上,培育过百亿元企业1家、过50亿元企业2-3家、过10亿元企业10-15家,基本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产业研发、孵化和生产基地城市。
3.海水健康养殖与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突破育种核心技术、促进海水健康养殖、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修复渔业环境和拓展产业空间”的发展思路,重点在良种创制与种苗繁育、健康养殖设施及模式、海水养殖生物安保技术、海水养殖配套保障技术体系等领域,强化海水健康养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设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中心。在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基础上实现养殖对象良种化、养殖设施工程化、养殖模式生态化,建设海洋牧场,推动传统海水养殖模式向安全、高效、优质、生态、可持续的现代海水健康养殖发展。
聚焦海洋观测平台、海洋传感器、海洋污染及灾害、海洋生态卫星监测导航及通用技术等领域,加快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进程,培育海洋环境观测仪器研发生产企业,建设海洋立体监测平台等创新载体,推动海洋环境监测产业快速发展。
4.海洋新能源。重点在海洋潮流能、温差能、海洋能集成等领域开展基础前沿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构建国际性海洋新能源开发产学研联盟,突破海洋能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储备技术,开发高转化率海洋能装置,推进海洋能示范工程建设,实现海洋新能源的产业化应用。
(四)提升新材料支撑引领能力。围绕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纳米前沿材料等领域,部署石墨烯、海藻纤维、新型显示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印刷电子材料、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重点专项,加快建设新材料科技创新中心,提升新材料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和配套能力,打造一批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完善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体系,扩大新材料高端化应用,推动新材料产业做优做强。
(五)增强生物技术产业竞争力。重点在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农业等领域,部署实施Ⅰ类创新药物、干细胞药物、数字医疗设备等重点专项,搭建生物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培育拥有自主品牌和较大市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物技术产业集群。
(六)推动新能源技术应用示范。以分布式、智能化、低碳化为主攻方向,围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低品位能源、能联网应用等领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建设能源互联网、热泵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等示范工程,加快能源装备制造创新平台建设,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装备工业体系。
(七)促进数字创意产业蓬勃发展。围绕数字创意、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等领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强数字文化创意内容产品创作与供给,提升设计服务行业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推进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数字创意技术和装备,开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影视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建设虚拟现实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要素齐备、链条完整、结构合理、效益良好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为引领社会新风尚、满足健康美好现代生活方式提供有效供给。
(八)发展科技服务业新兴业态。围绕公共研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服务领域,重点开展研发设计、分析测试、大型检测设备虚拟共享、技术价值评估、前沿技术发展预测、互联网金融信用与认证等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建设行业关键技术支撑和服务集成平台,发展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条,实施重点领域的试点和示范工程,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科技服务业融合,推动科技服务业市场化、集成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到2020年,引进100家高端科技服务机构,培育1000家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全市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60亿元。
五、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发挥科技创新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围绕重大疾病、大气污染、食品安全、交通拥堵、健康医疗等重大需求,实施精准医疗、环境生态治理、水安全等重点专项,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应用,提高城市人口健康、防灾减灾、管理治理水平与能力,提升民生福祉。
(一)提升健康医疗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疾病、重要病原性疾病、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在移动医疗、精准医疗、组织器官修复替代、转化医学、健康医疗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建设生命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开展地方常见病、多发病医学研究,倡导绿色健康与疾病预防。加快基因检测技术应用,推动精准医疗发展。探索健康保险、居家养老、慢病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和创新服务应用,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人口健康环境。
(二)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围绕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和社会安全等领域的科技需求,加强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救援处置、应急产品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强化应用研发、集成示范和产业培育,提升科技支撑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和应对能力,为全市应急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培育发展应急科技产业。
(三)发展绿色现代农业。以智能、生态、安全、可持续为发展方向,重点在现代种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安全、新型农业投入品、智能化农业装备、智慧农业等领域,加快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进程,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绿色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四)打造绿色低碳社会。重点在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高效节能装备、清洁能源及绿色建筑节能技术、在线监控和预警、生态修复、减震降噪设备、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理等领域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开展生物燃气、城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废气治理、清洁煤燃烧技术等示范工程,形成富有特色的绿色低碳城市发展模式。
(五)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围绕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水环境检测预警、饮用水安全保障、海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水环境快速检测、饮用水深度处理、膜(热)法海水淡化、膜材料与膜组件、海水高压泵及蒸发器、浓海水梯级利用等关键技术及装备,培育2—3家龙头骨干企业,构建以水处理膜材料及装备产业、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产业、海水综合利用产业为特色的水安全产业链,提升城市的水安全保障能力,率先建成全国水生态文明示范区。
(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高端软件等领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智能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形成以城市运行要素为单元的融合化智慧应用体系,打造“智慧青岛”,推进国家智慧城市技术和标准试点城市建设。
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构建众创空间,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完善孵化链条,提升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探索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到2020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5000家,各类创业载体数量达到300家,孵化面积达到1300万平方米,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达200亿元。
(一)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围绕产业发展梯度培育初创期、成长期和壮大期等各类科技型企业,构建“金字塔”型企业创新体系,通过“靶向”精准政策引导,加快培育自主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群,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探索产学研深度结合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技术项目合作,联合建设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转移转化。
(二)打造特色创新创业平台。实施众创空间倍增计划,引导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组织等多元主体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打造特色创新孵化集聚区。建设线上线下结合的众包平台,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等通过众包平台分发设计与研发任务,征集产品创意,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各类众筹模式创新,鼓励消费电子、智能家居、特色农业等行业开展创新产品实物众筹,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完善众筹平台服务功能,实现创意到产品的快速转化。稳步推进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方式募集早期股本。
(三)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畅通直接融资渠道,建立财政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和创投管理机构,设立服务特定领域的投资基金;支持孵化器独自设立或参与设立种子资金,为初创企业、创业团队提供融资支持。创新金融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服务机构开发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租赁等特色金融产品,全方位服务科技企业融资发展。发展社会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科技投资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等多业态的混合所有制科技金融机构。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发行债券和优先股,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产品和服务。打造科技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实现科技资源与信贷资源的常态化交互式对接。
(四)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立市、区(市)全覆盖的多层次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架构,形成“政府、行业、机构、技术经纪人”四位一体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推动科技成果集中公开交易常态化。引导和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服务,鼓励高校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产业联盟、工程中心等面向市场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服务,构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吸引投融资机构、银行、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引导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权益化、商品化、资本化试点。重点推进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建立面向各专业领域的技术转移分中心,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五)营造创新创业文化环境。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为人先、脚踏实地的城市理念,营造崇尚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研究制定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及失业保险金等政策,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加大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各行各业支持创新、方方面面服务创新。打造“千帆1+N”系列品牌,举办创业大赛、路演、训练营等各类创业活动,推出一批创业形象大使和创业者偶像,推广先进经验和模式,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和创业激情,打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七、优化创新资源配置
以全球视野谋划创新,主动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创新需求,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积极融入国际创新网络,整合创新链条,提升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能力,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一)引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加强人才培育体系和机制创新,积极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围绕大企业转型升级需求,引导企业建设并开放孵化平台,鼓励领军企业衍生连续创业者,形成各类特色“创业系”。支持高校院所开展成果处置、收益分配、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支持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培训,鼓励和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积极营造创客发展环境,支持创客群体发展。
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工程,落实“青岛英才211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采用以重大项目、创业基地等为载体的多种人才引进模式,集聚国际国内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创新人才服务模式,在居住、户籍、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为高层次科技人才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探索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广泛吸引海内外人才来青创新创业。
(二)集聚国内高端创新资源。全面落实与中科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院市双方深度融合发展,共建中国科学院科教融合基地。支持引进院所创新发展,破解制约引进院所快速发展的体制障碍。提高引进院所服务我市发展的能力,开展引进院所融合青岛行动计划,帮助引进院所尽快融入、服务地方。推进与国内重点高校的沟通交流,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哈尔滨工程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重点大学在青设立海洋、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研发机构,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内重点高校研发及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基地。全面落实与中海油、中船重工、航天科工等央企签署的科技战略合作协议,做好规划布局,着力引进一批央企研发机构,重点推进中船重工海洋装备研究院、中船重工702所青岛深海装备试验基地、中船重工725所海洋新材料研究院建设,引领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工程,建设西海岸新区古镇口海洋科技创新区,打造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三)建设高端公共研发平台。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依托骨干研发机构、高校和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轨道交通、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橡胶轮胎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等领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服务和人才培养,逐步建立起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支撑体系。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源头作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型研究。支持高校院所设立青岛发展研究院,强化对我市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
(四)推动开放共享协同创新。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参与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海探测、脑科学、健康保障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获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鼓励和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海工装备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和工程。推动高校院所、企业向社会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设备。鼓励技术领先企业向标准化组织、产业联盟等贡献基础性专利或技术资源,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建立部门协同、区(市)联动的创新协同机制,统筹优化整合全市各类创新资源。积极推进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与济南、淄博、烟台、潍坊、威海等城市间的创新发展协调合作机制,实现各高新区功能布局和主导产业的错位、协同发展。
(五)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对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新空间。鼓励和吸引海外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跨国公司在青建立研发中心、技术转移平台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企业与境外研究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参与国际科技重大合作项目、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提高研发、制造等环节的国际化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
建立世界海洋科技创新联盟,与联盟城市开展海洋科技合作。加强与欧盟的科技合作,建立与欧盟成员国交流合作机制。依托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与世界顶级海洋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整合优势资源建设国际一流的功能实验室和大型科研平台,组织和参与国际海洋领域大科学计划,定期举办海洋国际高峰论坛,逐步建成链接全球的网络化科技合作平台。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海洋科技合作与交流,引进海洋等领域的领军人才。支持涉海高校院所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人才培训、技术输出。
八、统筹区域创新布局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区带协同、多园支撑、要素聚集、辐射带动”总体思路,在“十三五”时期基本形成“三核一带一区”的科技创新发展空间布局,“三核”指由蓝色硅谷核心区、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和西海岸新区组成的科技创新核心区;“一带”指从蓝色硅谷核心区沿滨海一线延伸到李沧区的滨海创新创业带;“一区”指从城阳和胶州一直向北延伸到即墨、平度、莱西的北部科技创新拓展区。
(一)打造科技创新核心区。主要定位于打造科技和产业创新资源集聚的科技创新核心区,引领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形成创新源头。
(二)构筑滨海创新创业带。滨海创新创业带联接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等城区,聚焦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学普及和综合科技服务等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推动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载体和特色园区建设,形成5个特色创新创业群落。依托千万平米孵化器建设工程,推进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发展,制定众创空间建设规划,实施特色创业孵化集聚区工程,依托社区和大学科技园,加快部署创客空间、集中办公区和创业孵化集聚区,引进专业孵化服务和运营团队,提升孵化载体创业服务能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增长点。
(三)建设北部科技创新拓展区。北部科技创新拓展区主要定位于打造特色科技园区和产业化基地,形成承接技术成果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拓展区。
九、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以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为导向,着力提升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创新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推进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营造知识产权良好发展环境,打造东北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全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建立专利管理师、分析师全程参与创新活动的工作机制,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推进我市专利数量与质量协调发展。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围绕新兴产业领域,构建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推动新兴产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产业。发挥驻青高校院所和领军企业创新优势,依托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创造一批关键性、前沿性的核心基础专利。
健全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搭建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鼓励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与高校院所、重点企业,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布局、引进、转让等活动,促进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和运营。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和规范化市场建设,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法规规章。完善市、区(市)两级执法体系,优化基层执法条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依托中德生态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标准国际化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案件信息共享、移送、会商机制,创新进出口环节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完善快速维权机制,支持仲裁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争议仲裁功能。在食品、药品、环保等涉及民生的领域,高新技术领域和进出口环节,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将知识产权违法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社会信用评价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维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
(三)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逐步形成职责清晰、管理统一、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创新主体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研究建立重大科技经济文化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对政府资金资助的重大科技经济文化项目、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涉及国家利益的企业并购和技术出口活动以及重大展会等,开展知识产权审查评估,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向区(市)和重点产业园区延伸,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全覆盖的市、区(市)和产业园三级公共服务网络。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市场,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落实有关现代服务业政策,吸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青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我市实力较强的服务机构开展跨地区经营。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采取联合经营、上市融资等方式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经营效益好、服务层次高、人员规模大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和人才队伍。深入推进青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实验区的建设。
进一步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青岛)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构建知识产权大数据。鼓励社会机构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加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支持企业利用专利信息开展专利导航预警、专利布局保护和研发战略规划等分析研究工作,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十、提升创新治理能力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让市场成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手段;健全普惠的创新政策体系,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构建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体制机制,为实现发展动力的根本转换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一)优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深化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促进全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改革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建立财政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放大财政资金效益,实现从“小投入”到“大投入”的转变。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经核实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
(二)落实完善自主创新政策。加快构建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等普惠性激励政策,推进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并推广示范。完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措施,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采用首购、订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加快落实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鼓励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推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和监督评估体系总体设计,建立统一的政策法规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人才合理流动和共享,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流动机制。允许和鼓励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带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鼓励科技人员以智力和技术等多种要素形式参与创新收益分配,实行股权激励、分红、年薪制等办法,增强对关键岗位、核心骨干的激励,激发创新人才的创新热情和活力。改革人才评价制度,推行人才分类评价,建立与单位职能、岗位职责、个人绩效相挂钩的综合评价机制,试点用人单位自行设置评价标准,充分给予用人主体评价人才、激励人才、吸引人才的自主权。
(四)改革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抓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发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科技体制改革的统筹领导作用,协调全市创新工作。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更加注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管,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化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布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加强科技战略研究,建设高水平科技智库。深化科技评价与科技奖励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将项目评价、项目绩效、科技奖励、验收审批等职能转移给第三方机构承担,对人才团队、科技创业者给予科技奖励。扩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积极鼓励和引导外资研发机构和企业参与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建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服务地方的绩效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优先列入政府共建支持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规划组织实施保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加强与国家、省的沟通协调与衔接,强化规划对年度计划执行和重大项目安排的统筹指导,加强对区(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部市联动、省市联动、市区(市)联动机制。健全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规划实施效果。
专栏、图片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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