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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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年度期数 2015年第22期
  • 总期刊数 总第332期
  • 成文日期 2015-11-10
  • 发布日期 2015-11-10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5〕102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批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统筹推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和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大力度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新监管优化服务的制度措施,为企业松绑,鼓励投资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做好国家和省削减、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全面清理、取消市和区(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5年年底前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全面完成市和区(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全面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落实责任。实行公开透明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积极推进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专业分大厅办理。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写业务手册、服务指南,进一步清理审批要件,规范审批裁量权,提高审批效能。对已明确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及时纠正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违规增设审批条件等行为,确保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网上梳理工作,深入推进网上审批,逐步提高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在市南区开展网上审批试点工作,并面向全市推广。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研究提出指导规范市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组织开展清理规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脱钩,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进一步放开市场,加强监管。

      (二)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根据国家、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修订情况,及时修订我市核准目录,做好承接和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工作。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简化、整合优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研究制定青岛市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督促各区(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市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与国家、省、区(市)层面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指导督促各区市做好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取消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并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按国家要求严控新设职业资格。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广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系统,逐步实现对技能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全过程监控。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落实国家制定的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四)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纠正。根据中央和省部署,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超过服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存在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规范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监管。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编制并公布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组织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等行为。

      (五)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广预约登记制,依法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公开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研究制定商事登记(备案)信息互联互通管理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商事登记(备案)信息互联互通平台。根据全国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要求,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强化信用约束,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推动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贯彻落实国家修订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提出我市落实的措施意见。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落实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尽快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迅猛发展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制定推进我市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严格落实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擅自增加前置审批条件、违规新设等问题,并认真组织整改。对教科文卫体领域明确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制定转变管理重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逐项检查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研究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级要求,再相应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研究出台我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房管、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环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分类制定系统内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完善日常监管、定期抽查、专项检查、源头追溯、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监管措施。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失信惩戒长效机制等。积极开展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积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实行动态监管。不断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途径,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加快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站在支持改革、推进发展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力度,积极推进。要切实落实责任制,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区、市和部门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二)强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完善对区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评机制,突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相关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典型经验,集聚改革正能量,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相关改革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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