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耕地质量提升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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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年度期数 2015年第22期
  • 总期刊数 总第332期
  • 成文日期 2015-11-03
  • 发布日期 2015-11-03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15〕23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青岛市耕地质量提升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对贯彻落实《规划》的认识。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事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环境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大局。科学制定耕地质量提升规划,对提升农产品产出品质、农业投入品利用效率、农业综合生产效率,全面建设我市安全、生态、高效和环境友好型农业,实现农业生态化、绿色化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做好组织 实施工作。要建立以《规划》为依据,以年度计划为核心的工作推进机制,逐年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各区市政府要以《规划》为指导,结合本区域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编制出台本区市耕地质量提升规划。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扎实有效推进《规划》实施。

      《规划》由市农委负责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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