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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青岛市创建公交都市五年行动计划(2014-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做好《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对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认识。创建公交都市是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调控和引导交通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落实好《行动计划》。
二、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行动计划》为指导,加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我市公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
三、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责任分工,扎实有效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实现《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发展指标。
《行动计划》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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