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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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4年第9期
  • 总期刊数 总第297期
  • 发布日期 2014-05-08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4〕39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一)完善新闻发布平台,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建立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每半月举办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围绕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期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新闻发布,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厅建设成市政府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场所。
      市政府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答记者问、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实效。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参加1次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名单见附件),要增加发布频次,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例行新闻发布,并可根据需要随时按发布程序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应至少出席1次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市政府设立2至3名新闻发言人,可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担任。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设立1至2名新闻发言人,由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其他人员担任。政府新闻发言人要熟悉全面情况,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表达沟通和临场应变能力。新闻发言人上岗要经过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
      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将确定的新闻发言人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新闻办登记备案。新闻发言人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调整,保证新闻发布工作的连续性。市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每年要将履行职责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新闻办。
      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落实职能机构,指定新闻发布联络员,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以及做好舆情信息的跟踪、收集、研判和反馈等;要与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新闻办保持日常联系,及时通报本地区、本部门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和新闻发布工作情况。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政府网站要加强对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各类资源的整合利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增强吸引力和亲和力。建立政府数据开放机制,建设政府数据开放专题网站,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务信息资源社会服务功能。
      加大政府门户网站对各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形成具有部门特色的个性化信息公开目录。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政府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门户网站开展网络问政,解读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要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加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加快手机版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步伐,适应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的需要。
      (三)建设基于新媒体平台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市政府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各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协调和推进力度。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及时公开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要加强与媒体、网民的沟通互动,形成良性沟通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开通审核登记,创新管理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了解民情、服务民生、疏导民意、汇集民智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政务热线、政府信箱建设和管理。市政府办公厅要严格政务热线、政府信箱办理标准,细化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机制,推进与区、市和部门间的工作调度与联动配合,全面推进政务热线和政府信箱建设。
      二、健全工作机制
      (五)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回应工作,按照属地和部门职责划分,实行分级联动。市政府办公厅要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市政府领导及时了解涉及分管领域的重要舆情。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定期发送监测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区市和部门关注、回应和处置,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
      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上舆情,及时敏锐捕捉网上舆论中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重大舆情要及时上报。建立舆情研判标准和快速有效的舆情分类分级回应机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快速回应,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回应公众关切要主动应对、公开透明、实事求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避免空话套话和搪塞推诿。
      (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敏感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和应对处置情况,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在起草政策文件、会议纪要和其他政府信息,筹办重要活动和会议时,要拟定相关信息的公开属性,统筹考虑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的方案与口径,力争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要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七)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网上备案制度,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经验教训。要加强与法制、保密、信访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会商和分析研判,依法解决申请公开的疑难问题。涉及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与民生密切相关、受理量较大的领域以及基层政府部门,要加强和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时效,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八)建立健全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机制。重要政策法规,以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企业利益和专业性较强的公文须配发解读。要站在公众和企业的角度,针对核心内容,根据文件主体、类别、实施范围等,以问答形式形成文字解读,如涉及事项办理类政策,要详细说明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确保解读通俗易懂、清晰明确。文件解读与文件原文同步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网站要增设公文解读、网上咨询、咨询电话等政策咨询方法路径,供公众和企业在查询问知时选择。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九)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完善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统计备案机制,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报告制度。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不予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备案,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完善政府信息数据库。
      三、完善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办公系统及其相关部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电子政务部门配合做好参谋助手、技术服务、网站内容建设等具体工作。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网络舆情监管部门分别牵头做好新闻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
      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已经设置专门机构的,要加强力量配置,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要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尚未设置专门机构的,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有条件的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管理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十二)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热线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学院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增强培训效果。
      (十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政府网站、政务热线、政府信箱、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的督导,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研究制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公众参与评价机制,委托权威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政府网站、政务热线、新媒体运行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附件

    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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