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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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4年第24期
  • 总期刊数 总第310期
  • 成文日期 2014-12-24
  • 发布日期 2018-12-06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14〕36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突出科技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资源计量,统筹规划我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为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围绕我市家电、石化、服装、食品、机械装备、橡胶、汽车、轨道交通装备、船舶海工和电子信息等工业十条千亿级产业链的计量需求,加强全市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提高科学计量水平和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到2016年,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18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平均达到28项。到2020年,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20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平均达到32项;建设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5个,国家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省级专业计量检定站1个;全市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总数达到1500项;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项目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以上。

      2.围绕服务业发展、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定量包装商品等领域的计量监督管理,建立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计量惠民服务力度不断增强,诚信计量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达到95%以上,城镇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计量器具、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行政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引导并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350家以上。

      3.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器具和计量数据信息平台,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提高能源资源计量检测能力和能源资源计量技术检测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4.加大对优秀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满足计量能力建设和计量科研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20年,力争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比例达到20%以上;区(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中级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比例达到20%。工业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专职计量人员。

      二、加强计量科学技术研究

      (一)加强量传溯源技术研究。开展复杂量、动态量、多参数综合量、在线检测校准、新型测量设备等量传溯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展污染物在线监测、海洋环境监测、电动汽车充电桩、碳排放交易、有毒有害或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仪等领域的计量关键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开展环境监测仪器、几何量、大容量设备计量检测技术和相关计量标准的研究;积极参与计量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二)推进计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加强“检、学、研、企”项目合作,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专业、特色行业的合作研究,加快计量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促进计量科研成果转化和有效应用。

      三、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

      (一)统筹规划全市量传溯源体系。科学规划计量量传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全市重点突出、全面覆盖、均衡发展的量传溯源体系。市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于重点、特色项目,建立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生产工艺控制、产品检测、安全防护等量传溯源需求。区(市)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于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强制检定项目,建立本区(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当地工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小微企业发展等量传溯源需求。

      (二)提升计量技术机构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计量标准器及计量检测装备水平。重点培养和引进计量学科带头人、优秀科技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以及青年科技人才,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计量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构建全市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家电产业、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海洋装备产业及节能环保产业计量测试服务,打造青岛几何量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筹建国家环境监测仪器型式评价实验室。

      (四)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面向能源生产、储存、交易等环节,重点提高大口径流量计、大口径热量表、液化天然气加气机、液化天然气储罐、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检定、校准能力,提升能源计量量传溯源服务能力。

      (五)强化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新建企业、新上项目应将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与其他基础建设一起设计、一起施工、一起投入使用。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一)建立健全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能源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法制观念,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力度,逐步形成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管理、政府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督管理体系。

      (二)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督管理。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和监督检查。指导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监督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和管理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使用和管理。开展能效标识、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的计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能源资源计量违法行为。

      (三)加强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加强对水、电、气、热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企业、商场超市、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及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使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强化主办者计量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确保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处于受控状态。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生活用品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律,落实企业计量主体责任。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开展计量器具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坑害消费者权益等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建立由质监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科技、教育等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促进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督促落实计量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支持公益计量发展的投入,重点支持服务于社会的计量标准、计量技术装备的建立与更新改造,以及社会公共性计量检测技术方法的研究与建立。市质监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科技等部门要抓紧实施与计量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与实验室建设、产业计量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新兴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并落实相关资金投入。增加对计量监督的投入,逐步将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集贸市场贸易结算用衡器、镇及街道(社区)医院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加强队伍建设。支持引进计量行业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培育计量专业人才和技术能手,建设一支与计量能力提升和计量科研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对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大力加强计量科普教育,通过开放计量实验室以及开展计量宣传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课堂等方式,增进社会各界对计量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五)强化评估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行业落实计量发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后需要调整的内容,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实施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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