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入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行动方案》的通知(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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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4-05-15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深入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入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努力在全国、全省发展中争当“领头雁”“火车头”“排头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以老城区企业搬迁和化解过剩产能为突破,以培育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服务业十大产业和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以下简称“10+10+7”产业体系)为重点,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最大限度腾出土地、能源、环境空间,集聚发展蓝色、高端、新兴产业,不断提高投资、产出、效益和节能环保水平,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
      二、总体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16年年底,全市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较2013年下降10%,累计盘活存量土地2.1万亩;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以上;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分别削减6%、5%、4%、4%;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7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2%,比2013年提高8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4%,比2013年提高4个百分点。
      (二)远期目标。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用能排污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标准,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10+10+7”产业体系更加突出,重点功能区和工业产业集聚区在全市经济格局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左右,城市品质和宜居水平大幅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搬迁行动
      1.目标任务。2014年完成原址土地腾空6户,新增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竣工投产10户以上,纳入市搬迁计划企业总数达到110户,提前完成启动搬迁工作目标。到2016年年底,市级规划内110户搬迁企业全部完成搬迁、转型、关停。
      2.主要措施。
      (1)严格落实老城区企业搬迁规划。完善搬迁优惠政策和限制措施,按时间节点推进搬迁,推动规划内尚未启动搬迁的企业早搬快搬。加强奖惩和督查,提高环保和减排门槛,严格执行能耗和排污减量标准,加快计划内企业搬迁进度,对未按时完成搬迁计划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限期关停。
      (2)启动实施“搬迁攻坚年”活动。重点推进李村河口和楼山后区域企业搬迁和开发建设,完成青钢集团和青岛碱业两个片区的控制性详规,积极推进泰能焦化土地入储、海晶化工土地入储拍卖。研究有关区域搬迁开发相关政策,鼓励区市集中收储、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建设行业性产学研基地或综合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连片开发的腾出地块,更多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区域整体环境质量。
      (3)推进重点大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推进青钢集团向董家口港区整体搬迁,建设优特钢精品生产基地,一期搬迁建设项目2014年试运行。推动海洋化工公司4万吨精细硅胶、华恒助剂公司万吨橡胶助剂、凤凰美昊公司蜡染、双星集团1.5万套子午线轮胎等搬迁项目开工建设,海晶化工公司40万吨聚氯乙烯等搬迁大项目竣工投产。
      (4)开展老城区企业腾退清查。在完成老城区企业搬迁计划的基础上,对各区市主城区、生态间隔区等重点区域内,不符合产业规划、影响城市功能布局、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的企业逐一清查建档,通过搬迁改造一批、就地转型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督促各区市加快搬迁,完成企业环保搬迁任务。
      责任单位: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区、市政府
      (二)产能整治行动
      1.目标任务。到2016年,全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分别保持在400万吨、1470万吨、620万重量箱、386万载重吨以内,其中优特钢、特种水泥、平板玻璃深加工率、非船制造能力分别达到54%、15%、60%和35%以上。到2020年,四大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产品结构、节能减排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主要措施。
      (1)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4〕7号),结合产能过剩行业特点和企业情况,“一企一策”制定化解措施。建立责任分工和推进计划表,通过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加快推进过剩产能化解工作。
      (2)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支持产能过剩行业的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转型转产、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方式,整合压缩过剩产能。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实施差别化信贷和惩罚性水电价格政策,倒逼其尽快退出市场。对能耗、排放不达标的过剩产能企业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未在限期内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
      (3)严控新增过剩产能项目。加强项目审核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和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新建或扩产项目,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在建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类妥善处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金融工作办,各区、市政府
      (三)产业升级行动
      1.目标任务。到2016年,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产值达到1.5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1600亿元,现代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到2020年,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产值突破2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25%和60%左右。
      2.主要措施。
      (1)转型发展先进制造业。深入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每年滚动推进300个以上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和1000项技术创新重点项目,抓龙头、引配套、补短板,做强做大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启动新一轮“青岛金花”品牌培育工程,推进领军企业建设,着力打造2个千亿级、20个百亿级、200个十亿级大企业梯队。
      (2)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围绕海洋开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编制完善产业指导目录和专项发展规划。发挥创投引导基金作用,每年滚动推进15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加快实施下一代互联网、新医药、新型显示、3D打印、工业机器人、北斗导航、页岩油气、海水淡化等产业化示范工程,提升新兴产业规模和竞争力。
      (3)优先发展高端服务业。推进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建设,每年滚动推进100个投资过10亿元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培育发展金融、软件信息服务、商务中介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现代物流、旅游等10个高端服务业产业链,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比重,加快建设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
      (四)土地清理行动
      1.目标任务。2014至2016年,年度前三年批准农转用、征收用地供地率分别不低于75%、65%和50%。2016年年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总量比2013年年底下降33%以上。2017至2020年,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度前三年新供建设项目用地按期开工率达到70%以上。
      2.主要措施。
      (1)集中开展土地处置攻坚。深入实施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工作,采取“加快配套、推动一批,优化审批、办结一批,调整规划、促进一批,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异地置换、盘活一批,区别对待、处置一批”等综合措施,深化专项清理。强化用地批后监管,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和用地总量动态监管事项不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开展土地消化利用工作。
      (2)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建立产业项目准入联审机制,严格执行用地产业目录管理,探索差别化供地政策,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型和创新型项目用地。实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双控”,完善符合我市未来产业发展需要的建设用地指标体系,逐步提高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探索实行节地评价和专家评审,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益。
      (3)严格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做实做细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对前期工作不到位或补偿资金未落实的,一律不予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提高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等工作的统筹水平,确保土地正常投放进度。探索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和用地预申请等方式,约束意向用地者,保障项目真实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制度,全面落实土地供应公告公示要求和用地预审制度,加强土地市场监管调控。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区、市政府
      (五)节地挖潜行动
      1.目标任务。力争到2016年,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产业集聚区新增工业用地平均投资强度分别达到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到2020年,再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8万亩。
      2.主要措施。
      (1)提升工业项目节地水平。研究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建立项目入园联席审查制度,重点审查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环境评价、用地标准等内容。企业在符合空间和产业规划、满足国家标准、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经批准可适当突破原标准;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2)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全市低效用地清查,查清规模分布、类型原因,实施分类处置。结合“两改”和老城区企业搬迁工作,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再开发进度,提高再利用效率。制定补偿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将空闲、低效利用或无法正常经营的土地和厂房主动腾退,或采取“协议退出”“协商置换”等方式退出用地。腾退或回购的土地按新的规划功能重新流转,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3)推动传统流通业集约发展。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优化城乡商品市场布局结构,推动农产品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整合发展。编制城区建材市场专项规划,在全域范围内统筹相关市场建设,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和总体规划的初级建材市场,有计划地进行清理、腾退、整合、提升,为城市发展创造新空间。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六)布局整合行动
      1.目标任务。到2016年,21个重点经济功能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达到45%以上,55个工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度达到60%以上。到2020年,重点经济功能区每平方公里实现生产总值10亿元以上,工业产业集聚区的产业集聚度提高到70%。
      2.主要措施。
      (1)推进园区整合扩容提升。加快推进55个工业产业集聚区功能提升,对于符合规划、区位相邻、产业相近的工业园区,逐步整合到规划内的产业集聚区;对于布局分散、规模较小、产能落后的工业园区,逐步清理淘汰,引导园内企业向规划内的产业集聚区调迁,不再发展工业项目。加快21个重点经济功能区扩容升级,力争2020年达到1200平方公里。
      (2)提高园区综合配套能力。加快新启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全面达到“九通一平”标准。稳步推进研发设计、创新孵化、检验检测、融资、信息、人力资源、仓储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建设,不断增强园区资本集聚和人才吸纳能力。
      (3)推进园区产业集聚发展。严格按照集聚区规划定位引进项目,逐步转移与规划有冲突的老项目,着力解决业态混杂问题。围绕打造10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和10个高端服务业产业链,定向引进集聚一批产业链龙头项目和关键配套项目,采取“区中园”“区边园”的形式,配套建设小企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基地,提高园区产业协作配套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区、市政府
      (七)碧水蓝天行动
      1.目标任务。到2016年年底,全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50微克左右,可吸入颗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75微克左右;全市河流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4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绿地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11平方米。到2020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成水碧、天蓝、地绿的宜居环境。
      2.主要措施。
      (1)全面改善辖区水质量。新建改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8家,确保城市污水全部得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强化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新建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9处,增加100家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全市范围内主要河流综合整治,消除所有污水直排口,解决城区河道污水直排问题。主要河流完成截污、清淤治理,城区河道水质明显改善,胶州湾污染隐患基本消除。
      (2)着力改善空气质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市区逐步推广清洁能源供热。实施180个火电行业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和烟尘改造项目,推进80家热电、建材和物流等行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改造。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淘汰老旧公交车,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提高车用燃油品质。建立污染源减排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污染源实时监控及数字化管理。加大灰霾天气防治力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水平。
      (3)加强城区绿化建设。加强规划控绿和建设增绿,开展城市“绿肺”“绿肾”“绿廊”“绿景”“绿道”工程建设,构建城市生态绿化新格局。均衡绿地分布,加快老城区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和绿道建设,加强生态间隔带绿化和生态绿化保护屏障衔接,主城区和周边城区形成绿化网络。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快森林城市建设,打造一批绿化精品工程。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林业局、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市政府
      (八)节能降耗行动
      1.目标任务。到2016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3年降低7%。到2020年,节能降耗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2.主要措施。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技术节能,深入开展余热余压利用、变频调速技术、系统能源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到2016年实施重大节能项目150个。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编制节能规划,加快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能效对标、能源审计、能效检测,强化节能执法,杜绝能源资源浪费。探索搭建企业用能交易平台,开展新增用能量及现有用能存量有偿转让和交易试点,形成总量动态平衡的用能机制。
      (2)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制订鼓励政策,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有序推进生物质直燃和生物质气化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鼓励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围绕石化、钢铁、家电、装备制造等产业,每年推动10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优化整合上下游产业,形成10种循环经济示范模式。加大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利用力度,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完善中水利用奖惩政策,制定细化再生水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引导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管措施,扩大中水回用范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各区、市政府
      (九)筑巢引凤行动
      1.目标任务。2014至2016年,房地产新开工面积48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全市住宅供应充足,产业载体完备,满足万名博士、十万硕士、百万本科毕业生来青创业安居需要。
      2.主要措施。
      (1)推动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4至2016年,建设3.5万套保障性住房,完成3.95万户、500万平米的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加快人才公寓建设,每年建成100万平方米,为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和科技孵化器建设提供住房支持。加大土地、税费减免、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公寓规划建设与科技孵化器的分布相匹配。
      (2)推动创新创业工程建设。加快金融、软件及服务外包等领域十个“千万平米工程”建设,优先保障300个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争取国家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千万平米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大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综合考虑创新创业者的实际需求,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商业、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3)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坚持高点规划,推进全市21个重点功能区、5个试点小城市和10个省示范小城镇建设。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大企业参与开发建设,引导定向招商项目和城区转移项目向重点功能区、小城市和试点镇布局。统筹路、水、电、气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合理做好与功能区、产业园区配套的职工住宅和公寓配建,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市政府
      (十)招商选资行动
      1.目标任务。2014至2016年,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引进内、外资年均增长10%以上;每年引进重点产业链项目100个、“蓝高新”项目30个、过亿美元项目20个。到2020年,力争再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0家。
      2.主要措施。
      (1)突出产业定向招商。以蓝色、高端和新兴为导向,制定招商目录,锁定龙头企业,大力引进产业链配套项目、研发中心、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创新招商方式,研究设立产业招商股权投资基金,发挥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平台作用,推进产业并购运作机制建设。探索国际项目融资、债券市场融资、无形资产融资等利用外资新方式。积极开展与国内央企、名企合作,争取更多优质项目落户。
      (2)突出园区载体招商。综合研究定向招商规划,在西海岸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红岛经济区,重点引进蓝色海洋、软件研发和节能减排领域世界500强、行业100强、产业领军企业以及跨国公司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在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工业集聚区,以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为重点,吸引内外资项目集聚发展,培育建设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集聚区。
      (3)深化招商服务创新。建立优化发展环境联动推进机制,为“腾笼换鸟”重点项目在土地、规划、建设、审批、运营等方面,畅通“绿色通道”。构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三级联动机制,提供涉及投资介绍、项目代办、生产经营、外商居留、就业签证、财税法律、代缴社会保险等精细化的“保姆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经合办、市行政审批事务管理办公室,各区、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加强行动计划与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有机衔接,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产业协作体系。加快充实完善现有功能区和产业集聚区功能,加大整合力度,增强承载能力,引导企业加速集聚,做强做大主导产业。
      (二)细化政策配套。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综合效益排序制度,探索实行差别电价、水价政策,建立完善盘活土地存量、亩产税收等与用能价格、信贷支持等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倒逼企业加速转型升级。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优化市、区(市)两级财政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结构,为“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提供财力支撑。
      (三)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对涉及“腾笼换鸟、凤凰涅槃”项目的相关审批事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由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审批权限的,一律下放到区市及相关功能区。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十大行动”中符合审批绿色快速通道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要纳入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工作督查长效机制,将“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体系,实行工作进展季度报告制度,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加强指导协调和跟踪检查,切实做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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