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青发〔2004〕12号),青岛市新闻出版局(青岛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现予印发。
青岛市新闻出版局(青岛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青发〔2004〕12号),设置青岛市新闻出版局(青岛市版权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研究拟订全市出版、发行、印刷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市的出版业、报社、期刊社(含内部报纸、期刊)和印刷业以及书刊发行行业管理。(四)核准办理一次性非正式出版物准印证;音像制品出版、复录单位设立的审核、申报;组织查处违禁音像制品出版及复制单位的违规行为。(五)负责电子出版物的管理。(六)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宣传、普及版权法律、法规知识。(七)负责制定新闻出版系统法规培训、岗位培训规划并协调实施。(八)承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协调服务,研究提出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设4个职能处室。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行政工作,组织安排重要会议,起草审核重要文稿;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政务督查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员培训和全市出版系列职称审报工作;负责机要、信息、调研、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安全保卫、后勤接待等工作。
(二)新闻出版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设立出版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出版物发行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发行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报纸、期刊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申报本市国内统一刊号报刊开本、页码等项目的变更工作;内部资料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音像制品出版、复录单位设立的审核、申报;组织查处违禁音像制品出版及复制单位的违规行为;办理、审批电子出版物零售、租赁许可证;办理申报书报刊、电子出版物二级批发经营许可证;核准办理一次性非正式出版物准印证;审核办理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展销活动;负责中央、省新闻单位驻青记者站设立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本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申领发放;负责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承办新闻出版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版权管理与法规教育处
研究草拟全市新闻出版管理法规;负责制订新闻出版系统法规培训、岗位培训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调解著作权纠纷;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审核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管理涉外著作权贸易活动;承办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机构设立的审核申报;承办著作权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印刷管理处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印刷行业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印刷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办理印刷企业许可证;审核申报出版物印刷定点企业和出版物印制许可证;负责书报刊印刷单位的年检;组织查处书报刊印刷单位的违规行为。
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协调服务,研究提出我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支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青岛市新闻出版局(青岛市版权局)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编制32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处长(主任)4名,副处长(副主任)4名;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正处级)。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副局长兼任,配备处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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