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青发〔2004〕1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现予印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青发〔2004〕12号),设置青岛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以下简称市政府调研室)。市政府调研室是承担市政府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及有关政务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的职能
负责为市政府领导定期汇总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数据、资料,筛选、整理上报工作。
(二)划出的职能
将为市政府领导提供政务服务的职能交由市政府办公厅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政府调研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领导部分综合性文稿;审修部门起草的市政府领导在全市有关会议上的讲话;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和文件起草工作。(二)负责市政府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三)负责市政府领导的资料信息服务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事项的协调落实。(四)组织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研究工作。(五)总结对政府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六)负责编辑《政务调研》、《参阅件》和其他内部信息资料。(七)负责与国务院、省政府等研究部门的联络,完成交办的研究课题。(八)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政府调研室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本室党组会、室务会、处长会议的组织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本室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财务、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本室组织人事工作。
(二)综合处
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其他综合文稿、市政府关于重大问题向上级的请示和报告;审修部门起草的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有关会议上的讲话和文稿;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个人名义发表的署名文章及发言;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和文件起草。
(三)经济调研一处
负责全市发展改革、工业、交通、审计和外经、外贸等领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审修部门起草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全市发展改革、工业、交通、审计和外经、外贸领域有关会议的讲话和重要文稿。
(四)经济调研二处
负责全市农村经济、财贸和民营经济等领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审修部门起草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农村经济、财贸和民营经济领域有关会议的讲话和重要文稿。
(五)经济调研三处
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调控和中、长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按季度调研、起草全市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组织和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会议、活动。
(六)城市社会调研处
负责全市城建、城管、区街、政法、民政、旅游及教科文卫等领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审修部门起草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城建、城管、区街、政法、民政、旅游及教科文卫领域有关会议的讲话和重要文稿。
(七)刊物资料处
负责编辑《政务调研》、《参阅件》,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各地改革发展动态;管理市政府调研室资料室;负责为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汇总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数据、资料,筛选、整理上报工作;承担本室网络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和各地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资料交换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支部。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调研室机关行政编制34名,纪检监察人员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4名,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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