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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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第十九期
  • 总期刊数 总第三十一期
  • 成文日期 2002-10-01
  • 发布日期 2002-10-01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2〕79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维护我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强城市风貌管理,市政府决定,成立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名城保护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的组成
      名城保护委由36名委员组成。其中,27名委员由公务员担任,2名委员由驻青部队代表担任,7名委员由非公务人员担任。成员如下:
      主 任:杜世成
      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马论业
      市政府副市长
      臧爱民
      市政府副市长
      刘建华
      市政府副市长
      姜俊山
      市政府秘书长
      委 员:罗永明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
      王国胜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计委主任
      吴遂盛
      市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淑翠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志光
      市规划局局长
      王宝廷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于大江
      市体改办主任
      亢清泉
      市文化局局长
      魏书训
      市文物局局长刘德胜
      市园林环卫办主任王安民
      市国资办主任张敬吉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徐镇绥
      市财政局局长王建功
      市旅游局局长江线贤
      市民族事务局、市宗教事务局局长高 岩
      市环保局局长贾 丹
      市工商局局长张 文
      市城管局局长王永利
      市公安局局长李昌玉
      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李众民
      市南区政府区长姜岱积
      市房产置业集团经理驻青部队代表委员:蔡伦斌
      北海舰队副参谋长
      曲伦斌
      青岛警备区副司令员非公务人员委员:张嗣瀛
      青岛大学教授、院士
      胡敦欣
      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院士
      郑巧玲
      市公用设计研究院院长
      王少萍
      市园林科研所所长
      任银睦
      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市社科院副院长
      傅汉东
      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贺如泓
      市水利局副总工非公务人员担任的委员,从国内有关部门、院校、科研、设计等单位的资深专家和著名社会人士中聘任,聘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有关区、市政府负责人列席名城保护委全体会议。
      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名城保护委是市政府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议的高层次的议事机构,负责对涉及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进行审议,其审议意见作为市政府决策的依据。
      三、工作机构
      名城保护委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光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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