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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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第十七期
  • 总期刊数 总第二十九期
  • 成文日期 2002-09-01
  • 发布日期 2002-09-01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2〕71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经委、计委、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局、国土资源房管局、体改办《关于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经委
    市计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人事局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市体改办
    关于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为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意义
      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加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培育和发展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国内、国际竞争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日益紧迫的战略任务。近几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只有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才能真正与跨国公司开展竞争与合作,加快工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重组,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活动,创造出新的产业群,增强企业和城市的竞争力。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就是发展先进生产力,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不失时机地抓住世界经济大调整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利时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
      二、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范围及目标
      “十五”期间,我市重点扶持发展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是:列入国家520户的重点企业;列入全省136户的重点企业集团;列入全市“十大”企业集团以及年销售收入、总资产均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
      力争“十五”末,纳入重点培育范围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工作目标:拥有一个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好班子、一个上市的子公司、一个国家级技术中心、一个全国驰名商标、一个高水平的工业生态园区。资产负债率降至50%左右;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年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达到营业收入的5%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形成同行业领先的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努力提高国际竞争力
      (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法》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以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为重点,加快股份制改造,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引入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减少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成员之间的交叉任职,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25%以上的董事不在公司经理层兼职。
      大型企业集团要设立为董事会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专门委员会,逐步建立董事会选聘、市场化配置经理人员的机制,经理层班子中至少配备2—3名40岁左右的经营管理人员,其中至少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严格界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落实可追溯的决策责任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有关议事规则、表决程序要得到全面执行。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尽快建立起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三个机制”。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加大对企业集团核心技术开发、管理创新及市场开拓等领域有突出贡献和起关键作用的人才的激励力度,拉开分配差距,实行更为灵活的收入分配制度。(二)加快上市步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资融资。要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功能,对上市公司有较好投资价值、回报率高、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积极争取增发新股或在境外上市融资;对具备配股资格的上市公司积极实施配股。对资产质量差、失去配股资格的上市公司,要加快资产重组步伐,通过股权置换的方式,注入优良资产,提高效益,创造条件配股融资。也可通过对上市公司出让部分国有股权等形式融资。
      未上市的大型企业集团,一是要研究利用自己的优势子公司收购、控股其他上市公司,通过买“壳”上市、借“壳”上市进入市场融资。二是争取更多的大型企业集团直接上市融资。加快一批条件成熟企业上市培育步伐。同时,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境外上市等方式和融资渠道,特别注意抓好香港“创业板块”的申报推荐工作。三是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和上市资源储备库。列入国家的重点大型企业集团、国家520户的重点企业、全省136户的重点企业集团、全市“十大”、“十强”企业,凡是还未上市的,都要创造条件,尽快进入辅导期,争取早日上市。(三)加快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争创国家级技术中心。已建立市级技术中心的大型企业集团,要制订规划,采取措施,争创省级和国家级技术中心;取得省级技术中心的大型企业集团,要落实责任,尽快通过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已取得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的大型企业集团,要广泛吸收和借鉴国内外技术中心建设的成功思路和有益经验,向更高目标迈进,建立“海尔式”企业技术中心。
      以市场为导向,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是技术中心的基本职责,其中超前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要逐步占到更大的比重。大型企业集团要积极参与我市的“新格局计划”,研究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增加技术储备,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优势产业的高新技术化,促进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技术中心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外拥有先进技术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加大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跟踪国际先进技术,攻克关键技术难题,积极开发领先于同行业的核心技术和能够引导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具体实施者,企业要拥有自己的创新人才队伍,把技术中心建成一个开放的体系,不断完善竞争和激励机制,保持技术中心人员入口和出口的畅通。要创造条件,吸引、留住、使用、培养优秀人才。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人员多数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应有1名以上硕士,国家级技术中心要吸引博士、国外留学生、专家等人才直接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或建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争创全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大型企业集团要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把培育和发展名牌作为一项突出的战略任务来抓,以争创名牌为主体,优化产品结构,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扩大规模和开展形象宣传,加快产品品牌的培育步伐,力争“十五”末每个大型企业集团都具有一个全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已取得国内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要加大投入和品牌运作力度,向国际品牌发展。推动名牌产品系列化、产业化,带动产品结构调整。
      以品牌为导向开拓市场。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引导企业“先卖信誉,后卖产品”,由单纯产品营销转向品牌营销,由直接的市场竞争转向客户竞争。健全售后服务体系,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提高用户对企业的满意度。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营销网络,推行销售代理制,扩大产品营销。以名牌创造和引导市场,扩大和提高青岛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要以品牌为“龙头”,促进大企业发展。延伸产品品牌效应,推动大企业由生产制造型向制造服务型转变。鼓励大企业借助品牌优势,推进低成本扩张,实现跨地区经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发展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树立企业形象。以品牌为“龙头”,优化企业重组,组建国际化的大型企业集团。(五)抓住机遇,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在坚持高起点、规模化、特色化,全面建设十大生态工业园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大型企业集团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抓住国家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机遇,抓项目促调整。要集中抓好投资过亿元的技改项目,带动优强企业参与开发,实现投资多元化;鼓励分工协作、资源共享、信息交流,推进产业链、物流建设和管理创新,实现生态工业园的新机制、新产品、新形象和高效益。尽快把生态工业园区建成新世纪青岛工业的示范区和发展主体。到“十五”末,凡列入重点企业集团的企业,都要建成一个标志性的,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的生态工业园。(六)加快企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带动全市工业的信息化。大型企业集团,要研究制定企业信息化的规划和技术方案。首先从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入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逐步推开。要树立“诚信”理念,学习借鉴国外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经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随时掌握、监控财务状况和现金流动,统一集团内部财务制度和财务软件,切实解决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母子公司管理链条拉长所带来的财务失控现象。坚决杜绝作假帐行为,要严格控制递延资产列支,用足用好固定资产折旧和技术开发政策,及时处理各项财产损失,认真清理帐外资产。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在抓好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资源管理(CRM)、物流管理(LO_GISTICS)等先进的管理技术,有条件的企业还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企业上网”尽快进入到全球制造、全球采购的全球信息化阶段。要运用先进技术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大型连续加工过程的自动化控制水平,提升成套设备和组合加工设备集成化程度,提高设计和技术开发效率。
      (七)从国际竞争大背景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发展战略。大型企业集团都要有自己的战略研究和管理机构,发挥大型企业集团在重大决策、投融资、财务监控、产权管理、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战略管理功能。定期分析主导产品在全球或全国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竞争态势,以同类型的国际或国内先进企业为目标,搞好国际市场定位,研究制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逐步缩小与国际或国内先进企业的差距。要注意抓好主营业务,避免分散经营、四处出击。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拓宽境外办企业、开发资源及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开展跨国经营,在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方面有新突破。
      四、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一)实行授权经营。对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通过授权经营,明确和规范政府与大型企业集团的关系,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使大型企业集团成为投融资、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通过派出监事会,对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活动及大型企业集团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大型企业集团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并提出奖惩、任免建议。鼓励大型企业集团探索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支持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整体或主营业务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借助资本市场的规则和竞争压力,规范经营行为,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支持大型企业集团之间相互参股,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民营、外资企业向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入股,支持大型企业集团“买壳”、“借壳”上市。对已上市的企业,用增资配股募集的资金购并有发展潜力和优良资产的企业,政府积极协调并做好服务工作。
      (三)改革项目审批办法,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政府负责技改、基建投资的规划,具体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已经备案的技改项目需要引进设备的,海关、税务、银行、环保、建设等单位依据备案证明办理有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改贴息、技术开发和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
      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对具备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
      (四)支持大型企业集团盘活土地资产。对采取“退二进三”、“退城进园”、污染搬迁进行土地置换的,政府依法收回原企业用地,进入储备,公开拍卖。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14号)精神,将拍卖原企业土地所得出让金,按80%的比例返还给外迁企业,用于园区建设和发展生产。对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按政府应收取土地出让金计作国家资本金。对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依法办理出让或租赁手续,土地出让金(租费)按规定的最低标准交纳。大型企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之间调整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不改变原用途的,不按转让对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和各种证件,除工本费外,免收其他费用。(五)落实大型企业集团选人、用工自主权。支持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自主决定用工数量和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企业接收人员。支持企业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六)改革分配管理办法。对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的公司制企业,经批准可进行自主确定工资总额试点。企业可根据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可进行经营者年薪制试点,也可试行期股期权等分配方式。推行销售人员销售费用包干制、科研人员项目工资制和职工岗位工资制。(七)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分离自办的医院。对符合当地卫生规划的企业自办医院,可将资产、人员成建制向社会移交,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可由企业将资产作价出资或有偿转让,将医院改制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经营性法人实体。凡不符合当地卫生规划的企业自办医院,可停办或撤院建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八)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跨国经营。鼓励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国际大公司的合资合作。对重大中外合资项目,中方资本金不足部分,抓好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办理自营进出口权和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申报手续。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有选择地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开发境外资源,发展境外加工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各部门要做好大型企业集团质量、环保、计量、安全、卫生等国际认证的规划工作,对所需费用给予适当支持。积极推进出口产品免检工作,逐步实行出口产品分类检验管理制度。
      简化出国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经国务院批准,授予一定的派遣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华事项审批权;对暂无外事审批权的,根据企业对外业务需要,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对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因公出国频繁的业务人员,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有效的办法。(九)制止乱收费。除国务院和省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禁止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各种名目的收费。实行收费“两证一卡”(即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凡不具备“两证一卡”的收费,一律视为违规收费,企业有权拒缴。对违规向企业收费的,市治理“三乱”工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财政、税务、审计、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减少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十)每年由市委工交工委或大型企业集团组织高级医学专家对大型企业集团主要领导的健康状况进行会诊,提出合理的保健治疗措施,建立健康保健档案。由市委工交工委或大型企业集团安排疗养院,强制性安排主要领导疗养休假,每年休假时间为10天。(十一)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把大型企业集团的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搞好指导和服务。市经委负责大型企业集团的日常管理和联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调查、督查政策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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