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米袋子”放心工程建设的通知(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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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2-08-01
  • 发布日期 2002-08-01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米袋子”放心工程,探索建立我市粮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把住粮油市场准入关,提高粮油商品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现结合我市粮油市场的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米袋子”放心工程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粮油商品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为目标,运用政府管理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办法,依托青岛市粮油行业协会,以市粮油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和市粮油监测中心建设为契机,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建立起我市“米袋子”放心工程生产加工体系、质量监测体系、产品营销体系和组织监管体系,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粮油”和“放心粮油制成品”提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重点把好市场关的原则。通过建立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和市场准入登记制度,加强对入市粮油的登记备案和质量检测,把好市场流通准入关,将假冒伪劣粮油拒于市场之外。
      (二)示范带动、逐步发展的原则。在开展面粉、大米、食用油三项整顿的基础上,制定市级放心粮油、放心粮油企业和放心面食店的评审标准,严格评选程序,陆续推荐评选出一批“米袋子”放心工程示范品牌和示范企业,带动全市放心粮油产销体系的形成。
      (三)重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对市区面粉、大米、花生油三种粮油商品进行整治,在取得一定社会效果后,逐步向其他粮油品种延伸。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2002年7月底前完成)。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合格粮油的自觉性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深入实施“米袋子”放心工程做出全面部署安排。
      (二)示范带动阶段(2002年12月底前完成)。成立青岛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开展质量监测、资格认证的试点工作。分期分批对符合标准的粮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批发市场进行认证,推出第一批“放心粮油”品牌和“放心粮油企业”及“放心面食店”,推动“米袋子”放心工程的深入实施。
      (三)调研立法阶段(2003年完成)。在实践的基础上,出台我市放心粮油产销管理办法,使放心粮油产销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从而建立起“米袋子”放心工程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4年完成)。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程度,保证我市放心粮油产销及“米袋子”放心工程规范运行、健康发展,争取使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放心粮油监测体系建设。以创新粮油监管方式为切入点,重点建立粮油质量监测体系,搞好放心粮油评选及资格认证两项工作。1.在生产领域,重点做好进市原粮的市场准入登记和放心粮油资格认证工作。一是建立原粮出售企业市场准入登记制度,由市场质量监测单位对其进行监测、登记和备案,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允许入市交易,防止陈化粮等不合格粮油进入市场。对政府确定的“放心粮油”品牌和多次检测合格的企业,可授予免检企业品牌。二是依托市粮油行业协会,从质量、卫生、规模、添加剂、管理规范和制度等方面,合理制定“放心粮油”(主要是指合格生产企业品牌)和“放心粮油企业”(主要是指流通主渠道企业)的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从今年下半年起,陆续推出一批信誉好、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稳定的“放心粮油”和一批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管理严格、服务规范、信誉好、质量可靠的“放心粮油企业”,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对“放心粮油”和“放心粮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重新评选,确保粮油质量。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通过制定标准,严格程序,在市区推出一批自觉使用放心面粉进行面食加工的单位。2.在流通领域,建立放心粮油监测体系。组建青岛市粮油质量监测中心,逐步完善“监测中心—批发市场监测室—农贸市场监测点”三级监测网络。一是依托市粮油行业协会,结合青岛市粮油综合批发交易市场的规划、建设,在今年第三季度,在市粮油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建立粮油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对入市大宗粮食交易进行日常性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将不合格粮油排除在流通领域外。二是在完善监测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在抚顺路和李沧两大市场设立粮油质量监测室,负责对进场交易的粮油进行抽查、登记,并将监测情况在市场明显位置予以公示。凡入场交易的粮油,在市政府确定的放心粮油、放心粮油企业范围内的予以免检。三是将粮油检查点向其他市场延伸。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由市内四区市场主管部门选择设施较好、管理较规范的农贸市场,设立放心粮油监测点,负责对市场零售的粮油进行日常检查、检测、登记。四是粮油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进货台帐,对进货品种、渠道逐笔登记,自觉接受市检测中心的日常监督和抽测。
      (二)加强技术培训。依托行业协会,通过举办培训班、技术讲座等方式,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放心粮油生产技术,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要加强对各区、市主管部门人员以及市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假冒伪劣粮油。由市财办会同卫生、质监、工商、粮食等部门继续对粮油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逐步建立起对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的机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油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净化粮油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粮油市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领导,切实搞好“米袋子”放心工程。实施“米袋子”放心工程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加强对“米袋子”工程的扶持和引导。一要落实责任制。围绕“米袋子”放心工程建设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层层建立监管、检测体系,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采取签订放心粮油产销公约,加强监督考核等办法,保证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市监测中心要对放心粮油监测工作以及检测情况进行公布,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搞好舆论引导,特别是要对违规违章等不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促进此项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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