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葛路同志青岛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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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第十四期
  • 总期刊数 总第二十六期
  • 成文日期 2002-07-15
  • 发布日期 2002-07-15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益佳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五矿机械进出口公司内退职工葛路同志,于2002年6月24日,为抢救一名外地来青打工的落水女青年,奋不顾身跳入汹涌的大海,但由于风浪太大,不幸被无情的海浪淹没,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葛路同志生前为人忠厚,乐于助人,在单位是个好职工,在家庭是个好成员,在社会是个好公民,在同志中有很高的威信。他英勇救人的壮举,是他高尚情操的必然反映。
      为表彰葛路同志舍己救人的献身精神,市政府决定,追授葛路同志“青岛市劳动模范”称号。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葛路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榜样,认真学习葛路同志舍己救人的高尚品德和献身社会主义事业的崇高思想境界,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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