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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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71013144444978078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2017-08-01
  • 发布日期 2017-08-01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7〕5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失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7〕1号),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机制,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农机安全生产机制不断健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争取在2017年年底前,达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标准要求,并通过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机安全行业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和督查考核制度,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注册登记、牌证核发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和审验关口,规范完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档案,健全和完善相关基础台账。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和安全管理。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农机产品及维修质量调查和监督管理。建立安全专家队伍,分析预警行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做好农机行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好农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市农委)

    (二)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农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将农机安全纳入当地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抓好农机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拖拉机路面和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措施,做好拖拉机路面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农机事故。加强与农机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发挥公路执法主体作用,依法大力查处拖拉机超载超限等违规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和拖拉机运输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生产和流通领域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零配件行为,维护农机市场交易秩序。(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平安农机进校园”活动。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农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学生不得搭乘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上下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提升农机安全设施和执法装备水平。落实减免农机监理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机手接受安全监管、维护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至4月):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8月):各区(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申报条件,结合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

    (三)省内申报阶段(8月底前):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收集整理创建材料,完善档案资料,做好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的申报工作。

    (四)自查迎检阶段(9月底前):开展迎检自查,对照示范市申报条件,逐条梳理,查漏补缺,消除薄弱环节,确保通过省级示范市验收,获得国家级示范市推荐资格。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底前):开展创建活动“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创建汇报材料和验收材料,做好迎接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现场核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对照法律法规和示范单位申报条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职责,将创建工作任务和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促进协调配合。各级农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构建“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农时季节和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结合“安全生产月”“阳光培训”等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六个一”主题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平安农机”建设的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

    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朱培吉副市长

    副组长:韩守信市政府副秘书长

    由翠玉市农委主任

    成员:王洪琪市教育局副局长

    宋海令市公安局巡视员

    彭勤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邢昌友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管元江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王滨市工商局总经济师

    丛春雷市质监局巡视员

    牛润之市农机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牛润之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创建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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