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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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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5-12-14
  • 发布日期 2015-12-14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5〕11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青岛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25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现就做好《综合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对贯彻落实《综合规划》的认识。编制《综合规划》是我市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举措,组织实施好《综合规划》对于合理利用雨洪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综合规划》为指导,扎实有效地开展排水(雨水)防涝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到位。

      三、各区、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综合规划》要求,切实完善排水(雨水)防涝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突发性灾害应对能力,保证城市安全运行。

      《综合规划》由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印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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