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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青岛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25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现就做好《综合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对贯彻落实《综合规划》的认识。编制《综合规划》是我市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举措,组织实施好《综合规划》对于合理利用雨洪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综合规划》为指导,扎实有效地开展排水(雨水)防涝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到位。
三、各区、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综合规划》要求,切实完善排水(雨水)防涝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突发性灾害应对能力,保证城市安全运行。
《综合规划》由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印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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