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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市直企业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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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5-07-29
  • 发布日期 2015-08-13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5〕7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保险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市直企业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支持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健康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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