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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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5-06-14
  • 发布日期 2015-06-26
  • 发文字号 青征公告〔2015〕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硕阳路以北、靖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墨水河以北、青新高速公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田旺路以东、春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前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以北、凤凰山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209省道以北、青新高速公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居民委员会、东郭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以东、文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前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文阳路以南、双元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京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青兰高速公路以南、东女姑山社区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西女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环湾路以西、东女姑山社区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东女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双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0.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天风北路以东、铁骑山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东宅子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1.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以东、云头崮小学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云头崮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2.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金院路以西、惜福镇驾校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院后社区居民委员会、后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3.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向阳二路以北、龙翔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李仙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4.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向阳二路以北、龙翔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李仙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兰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5.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正阳西路以南、龙翔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下马哥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6.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河东路以北、龙翔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东张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7.地块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正阳西路以南、双拥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8.地块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育英路以南、双拥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前程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9.地块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黑龙江北路以西、文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城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0.地块二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正阳西路以南、岙东中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北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5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城阳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15年6月26日至2016年6月25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15年6月26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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