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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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5-05-18
  • 发布日期 2015-06-03
  • 发文字号 青征公告〔2015〕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北曲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正阳中路以北、青威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北曲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204国道以北、青银高速公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东郭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以南、田旺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前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南流路以东、仙山东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仙家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王沙路以南、王家村社区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李辛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297省道以东、青龙高速公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演礼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王沙路以北、青岛大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西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王沙路以南、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吴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0.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王沙路以北、青岛勤德索具有限公司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东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西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1.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王沙路以北、百福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李辛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寨社区居民委员会、杨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2.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以北、百福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松树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3.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以北、经七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西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4.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204国道以北、城阳看守所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牟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5.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岙东北路以东,宏顺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6.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岙东北路以西,宏通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棘洪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7.地块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宏东路以北,宏顺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院后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8.地块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宏祥一路以北,锦盛三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大胡埠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崖社区居民委员会、上崖社区居民委员会、魏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沈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9.地块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宏祥三路以南,锦盛三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下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0.地块二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一路以东,宏祥一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上崖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1.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宏祥一路以南,锦盛二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古岛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22.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裕园三路以南,双元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后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3.地块二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正阳西路以北、滨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东程社区居民委员会、北程社区居民委员会、前程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4.地块二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正阳西路以南、龙吟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5.地块二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向阳二路以北、龙翔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李仙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兰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6.地块二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正阳西路以南、龙翔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下马哥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7.地块二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河东路以北、岙东中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上马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8.地块二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正阳西路以北、滨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北程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9.地块二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正阳西路以北、龙翔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郭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30.地块三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正阳西路以南、岙东中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下马哥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31.地块三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河东路以南、龙翔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东张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张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32.地块三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夏塔路以南、天风南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史家泊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33.地块三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青银高速公路以东、银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东古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5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城阳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5月27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15年5月28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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