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岛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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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5-11-09
  • 发布日期 2015-12-01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5〕114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青岛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振溪 副市长

      副组长:杨钊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新竹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勇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郭继山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立新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成 员:刘 凯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中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同央 市民政局副局长

      于锡涛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 湧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刘海波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咸宁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

      李文革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商建波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辛增顺 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 伟 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董肇胥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管寿果 市南区副区长

      于 洋 市北区副区长

      郑海涛 李沧区副区长

      纪晓龙 崂山区副区长

      李 杰 城阳区副区长

      顾清弥 黄岛区政府党组成员

      宋宗军 即墨市副市长

      李同舜 胶州市副市长

      刘玉明 平度市副市长

      曹杰军 莱西市副市长

      于守贤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绍军 青岛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日常工作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负责。市城乡建设委主任陈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杨湧、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海波、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王咸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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