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畅安舒美公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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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4-10-23
  • 发布日期 2014-10-23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4〕9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畅安舒美公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0日


      青岛市畅安舒美公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路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19号),现制定青岛市畅安舒美公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工作方针,以提升公路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畅安舒美公路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综合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路域环境、保障安全畅通为着力点,全面提高我市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为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空间发展战略,推进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公路技术状况和网络结构明显优化,路网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公路行车秩序明显改善,各部门共同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基本建立,路网协调管理、通行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公路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路和路域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初步形成高质量工程、高品质服务、高效率监管、高科技支撑、高素质队伍的公路管理格局;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科学化、养护作业规范化、路网调度智能化、运营服务精细化、应急救援高效化、路政管理法治化,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绿色低碳、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公路发展中的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将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重在治本,综合施策,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将活动开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有机结合,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美丽青岛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有机结合;突出路内路外两个重点,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协调推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根据我市地域、文化特点,突出国省干线公路,兼顾农村公路,打造具有青岛鲜明特色、与时代同步、与文明同行的青岛公路交通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提升公路安全畅通保障能力

      1.推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公路地方性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着力构建“精细化、预防性、链条式”管理运行机制。推进管理重心前移,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养护运行机制。探索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的新机制,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非收费公路体系。推进科学决策体系建设,提高公路资金管理使用效率。积极开展新技术研究,推进公路科技进步,提升公路科技创新能力。

      2.规范通行秩序。深入开展“平安行·你我他”专项行动,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大力整治高速公路大型车辆长期占压超车道、紧急停车带、随意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车辆违章行驶、超员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等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维持良好通行秩序。

      3.提高通行能力。加快青龙高速公路建设。加快G228双积路辛安至红石崖段新建工程及G204烟上路即墨段拓宽工程等国省路网改造工程建设。优化调整普通国省干线路网结构,提升我市国道比例,普通国道比例由14.6%提升至30%。推进农村公路连通和网络化工程建设。实现市到所辖区(市)高速公路全直通,基本实现区(市)与乡镇二级以上公路全通达,路网技术结构更趋合理,通行条件更加顺畅。

      4.提升公路质量。加快实施G15沈海高速公路路面大修及国省干线大中修工程,及时实施国省干线预防性养护工程。开展公路养护信息化建设,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总体技术状况指数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大于95,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于85,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5%以上。大力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安全通行条件。

      5.加强公路保护。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严厉打击损坏路产、随意挖掘、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涉路违法行为。依法划定和设置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界桩、界碑,依法拆除公路两侧控制区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加强桥隧保护和桥隧上下游控制区管理,严格禁止在桥隧构造物规定范围内挖沙、采石、倾倒废弃物等行为。

      6.保障安全畅通。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安保工程,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平交道口整治。加强桥隧养护管理,强化健康监测和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现有危桥改造率达到100%。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监管,规范施工作业区布设,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和车辆有序通行。

      7.加强应急处置。完善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推进普通国省干线路网监测体系建设,实现所有高速公路及重要国省干线公路网络的可视、可测、可控。推进公路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消防、气象、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构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网络。

      8.严格公路执法。认真落实《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加强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切实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超限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完善公路执法标准体系,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收费政策,坚持依法收费,严厉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的收费秩序。

      9.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总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活动年经验,继续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标准确保区、市公共财政资金足额到位。加大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资金投入,提升农村公路质量。加大安保工程建设力度,用足用好市级专项补助资金,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水平。

      (二)提供舒美优的通行环境

      1.深化人本服务。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节假日免费通行等惠民政策。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体系建设,ETC车道覆盖率主线收费站达到100%、匝道收费站不低于90%。完善指路、指示标志体系,实现公路标志的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丰富动态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利用多种发布平台,提供多方位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推进一、二级公路服务点建设,逐步实行管理服务星级考核。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品质。

      2.美化行车环境。大力实施公路绿化美化,丰富公路绿化内涵,美化公路景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打造多树种、多层次的复合生态群落和绿化景观。精心实施市际交界、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绿化,展现地域文化特色,打造人文景观亮点。开展沿线荒山、破损山体生态治理与恢复,对沿线河道、湖泊等自然景观进行绿化美化。

      3.强化路域整治。全面清除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统一规划设置非公路标志。全面梳理对可视范围内白色污染、垃圾堆、柴草堆和废弃建筑物进行全面清理。突出穿村镇路段整治提升,做到路宅分家、设施齐全,排水系统畅通完善,临街牌匾整齐统一,绿化效果美观舒适。

      4.完善服务功能。对沿线社会服务场所的功能和布局加强规划控制,完善加油站、维修厂、餐饮住宿等现有服务设施功能。加强监管,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充分展现“好客山东、畅行齐鲁”的良好形象。

      三、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一)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具体实施;协调指导山东高速集团经营管理的青岛境内高速公路创建活动;监督检查公路用地范围外相关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通行秩序整顿和应急事件交通疏导;负责打击偷盗、破坏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市林业局负责对全市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绿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有关区、市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配合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重点负责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和沿线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对沿线社会服务设施进行规划,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步推进本辖区内农村公路集中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具体实施。

      (二)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实施和检查总结3个阶段,2015年年底前结束。

      1.动员部署(2014年10月前)。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

      2.集中实施(2015年9月30日前)。市交通运输委根据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区、市政府对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的建筑控制区保护和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各区、市要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切实搞好组织实施。区、市整改意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2014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青岛市畅安舒美公路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委)备案。

      3.检查总结(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结合活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实施标准,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4月进行两次全市检查。2015年12月对全市开展畅安舒美公路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委主任任副总召集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市分管领导任成员的青岛市畅安舒美公路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有关区、市要参照省、市做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并将有关情况于2014年10月20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委(联系人:周小舟;联系电话:88019526,13864811148)。

      (二)资金保障

      加大国省干线养护管理资金投入,根据山东省“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市有关事权划分政策,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市级资金主要用于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和工程项目的路面大中桥投资;区、市资金主要用于国省道项目的路基小桥涵、征地拆迁、前期工作费等配套资金支出,以及公路用地范围以外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三)扎实推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定期调度,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加快公路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化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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