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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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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4-12-19
  • 发布日期 2015-01-07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函〔2014〕24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近期,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影响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秩序和形象。为了维护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秩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各区、市政府要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凡有争议、有纠纷的土地,在争议和纠纷未解决前,不得上市交易。

      二、禁止区、市政府违规提前签订土地协议,排斥其他竞买人,干扰土地市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立即中止该项目的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

      三、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串通、威胁、暴力等扰乱公平竞争的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经公安机关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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