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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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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2013-11-09
  • 发布日期 2013-12-05
  • 发文字号 青征公告〔2013〕2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黄山镇204国道以东,八一水库以西,青岛亚星机械有限公司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黄山镇西灰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黄山镇204国道以东,韩瓦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黄山镇邱家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黄山镇韩家寨村以东,韩瓦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黄山镇韩家寨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淮河西路以北,开拓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辛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刘王大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太行山路以西,富春江路以北,黄浦江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太行山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昆仑山路以西,周家夼水库以南,富春江路两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周家夼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小珠山以南,开山口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开山口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前湾路以北,灵山卫六号线以南,灵山卫三号线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郑戈庄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珠江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昆仑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窝洛子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0.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东法家庄村以西,前二沟村东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前二沟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1.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外环东路以东,青岛大信饲料有限公司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王台东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2.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外环南路以南,杏花村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王台前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3.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外环南路以南,河南薛村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王台西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4.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外环南路以南,杏花村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王台西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5.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204国道以西,王台西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王台西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6.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沈海高速公路以东,殷家洼子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殷家洼子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7.地块十七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王黄公路以北,富台路以西,错水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石梁唐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8.地块十八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富台路以东,凤台路以南,孟山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石梁唐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9.地块十九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王台镇王黄公路以北,崖逄村以东,观里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王台镇崖逄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0.地块二十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朝阳南路以东,积米崖十号线以西,积米崖一号线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大岔口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1.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大涧山路以东,嘉陵江东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2.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以北,滨海大道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后岔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38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国土资源分局会同黄岛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13年11月10日至2013年12月30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13年11月10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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