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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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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3-05-13
  • 发布日期 2013-06-26
  • 发文字号 青征公告〔2013〕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红石崖三十五号线以东、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以西、同三高速公路联接线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高李沟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洛埠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岛街道办事处龙斗山前社区居民委员会、管家洼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乐石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凤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珠宋路以东、黄河西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花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窝洛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辛安街道办事处黄埠岭社区居民委员会、舍埠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子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黄河西路以北、北泥社区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西泥社区居民委员会、南泥社区居民委员会、北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淮河西路以北、山陈家社区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惠家社区居民委员会、于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淮河西路以东、团结路以西、西泊子社区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大泊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李家泊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黄河中路以南、港头臧社区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港头臧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黄河中路以南、前湾路以北、港头臧社区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台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昆仑山路以西、八里庄社区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八里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连江路以西、东山社区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东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0.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连江路以西、青岛市气象局薛家岛气象站以东、东山社区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大洼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11.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衡山路以西、嘉陵江东路以北、青岛理工大学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2.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衡山路以东、嘉陵江东路以北、西山社区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3.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嘉陵江东路以南、长江中路以北、丁家河水库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4.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衡山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5.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衡山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南、珠江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五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6.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阿里山路以东、珠江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兰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7.地块十七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珠江路以北、矿大西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8.地块十八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珠江路以南、青岛理工大学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薛家岛三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9.地块十九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滨海大道以南、环岛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北屯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0.地块二十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环岛路以西、南庄二村社区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南庄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38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国土资源分局会同黄岛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8月28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13年5月28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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