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区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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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3-07-31
  • 发布日期 2013-08-08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3〕10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各区、市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区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31日


      关于推进区市政府预算绩效
      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建设,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区、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当前和今后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
      我市自2009年开始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实践,已经初步建立了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单位支出责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市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和范围较小,区、市之间发展不平衡,与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我市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转型的关键时期,财政保障和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
      各区、市政府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任务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理财方式为手段,以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保障。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健全绩效管理机制。理顺绩效管理流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考核,逐步建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
      (二)创新绩效管理方式。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事前预算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完善绩效指标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取得实效。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注重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解决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使用低效等问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各区、市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注重结果运用。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组织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预算单位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积极试点,稳步推进。既要着眼长远,谋划本区、市中长期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规划,又要立足当前,明确年度目标和工作重点,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优先选择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支出绩效管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并逐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
      (三)规范程序,客观公正。建立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为重点,建立和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审机制、绩效评价机制、结果使用机制。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指标体系要科学,基础数据要准确,评审评价方法要合理,结果要依法公开。
      (四)改革创新,合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内部流程,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区、市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接受人大指导监督,借助监察、审计、社会中介、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提升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编制过程中,预算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测算资金需求,提出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并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批复绩效目标,以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为后续的绩效评价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
      (二)建立预算绩效评审机制。按照“先有评审、后有预算”的要求,建立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评审制度,将预算绩效评审作为前置环节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过程。原则上凡是没有明确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项目资金,应全部纳入预算评审范围。预算单位要按照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组织项目遴选和审核,并重点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设定绩效目标,细化资金需求,按照轻重缓急排序。财政部门要对资金预算进行绩效评审,重点对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绩效指标的科学性、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三)实施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完善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机制,以预算确定的支出内容为依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等支出管理措施,严格监管预算执行。及时采集和分析绩效运行信息,全面掌握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发现绩效运行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进一步强化执行主体责任,确保实现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四)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预算执行结束后,预算单位要对预算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自评,提交预算绩效报告,并认真分析研究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财政部门负责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采取重点评价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资金规模较大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项目进行再评价。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
      (五)强化评审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审结果应用机制,将预算绩效评审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水平;将预算绩效评审结果作为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切实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促进预算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切实降低支出成本。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民主理财水平。
      (六)实施预算绩效监督。充分发挥绩效监督的作用,健全制衡机制,建立财政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运行全过程的绩效监督,扎实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制健全、推进有序,借鉴省内其他县市的先进经验,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对尚未设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的,财政部门要理清职责,择优充实专业人员,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体系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制度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完善绩效指标设计,形成突出项目特点、符合目标内容、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逐步形成体现规划、行业、专业特点的评价标准,构建体现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指标体系,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三)注重宣传和培训。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强化各部门绩效管理理念,提高预算单位绩效意识,使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区、市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财政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面覆盖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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