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天水路以南、世园会园区以东、世园村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毕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天水路以南、世园会园区以西、世园大道南北两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戴家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臧社区居民委员会、南王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北王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杨家上流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毛杨路以西、广水路以北、世园大道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南王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九水路以南、李村河以北、宾川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王家下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达川路以东、金水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上臧社区居民委员会、炉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毛杨路以东、广水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南王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天水路以北、世园会扩园区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上臧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东川路以西、崂山区松岭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王家下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崂山区中韩街道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0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区土地征用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4〕25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统一征地办公室会同李沧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11日由青岛市统一征地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12年9月3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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