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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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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2012-06-16
  • 发布日期 2012-06-30
  • 发文字号 青征公告〔2012〕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青威路以东、文阳路以南、烟青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前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204国道以北、青银高速路以西、长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东郭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墨水河以北、双元路以东、济青铁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皂户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青银路以东、瑞阳路以北、春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江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西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前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瑞阳路以北、春阳路以南、田旺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后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前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青威路以西、明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后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文阳路以南、泰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前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长城路以东、文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南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墨水河以南、308国道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城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10.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青威路以东、硕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仲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1.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赵村社区以北、双元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李家女姑社区居民委员会、赵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2.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海关路以西、天河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3.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仙山西路以南、双元路以东、青岛精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西后楼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4.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仙山西路以南、双元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西后楼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5.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白沙河以南、双元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西后楼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6.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东、白沙河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冷家沙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家沙沟社区居民委员会、贾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7.地块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东、源头河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源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8.地块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204国道以南、岙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棘洪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9.地块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204国道以南、羊毛沟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棘洪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0.地块二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204国道以北、岙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1.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汇海路以南、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以北、龙海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2. 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小涧东进村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小涧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0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38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城阳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12年6月27日至2012年8月26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12年6月27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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