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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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2-05-03
  • 发布日期 2012-05-14
  • 发文字号 青征公告〔2012〕4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红石崖二十九号线以南、三十一号线以北、二十四号线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大殷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杨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管家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红石崖三十五号线以南、三十三号线以北、二十四号线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管家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富源三十五号线以南、富源二号线以北、富源七号线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管家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岛街道办事处郭家台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团结路以北,河洛埠水库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城子埠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洛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团结路以南,可乐石水库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河洛埠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岛街道办事处管家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凤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乐石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斗山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环胶州湾高速路以南、青兰高速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山殷社区居民委员会、柳林子社区居民委员会、山李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泉王家社区居民委员会、解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山隋社区居民委员会、山峦社区居民委员会、山曹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同三连接线以南、珠宋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安子沟社区居民委员会,灵珠山街道办事处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花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辛安四号线以南、黄河西路以北、创业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陈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北泥社区居民委员会、刘王大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开拓路以东、奋进路以西、疏港连接线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北山薛社区居民委员会、辛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李家泊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西泊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北起黄张路、南至黄河西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王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子沟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岛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宋家茔社区居民委员会、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窝洛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花林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龙泉戚家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泉王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山曹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山宋家社区居民委员会、西郭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山殷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1.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黄河西路以北,黄河路农贸市场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舍埠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赵家河社区居民委员会、西泥社区居民委员会、南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2.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辛安街道办事处,北起同三联络线、南至黄河西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花林社区居民委员会、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辛安街道办事处安子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3.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山东科技大学西侧,北起黄河西路、南至前湾港西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上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洞门社区居民委员会、西洞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王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子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4.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前湾港路以南,海尔工业园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上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辛安街道办事处昆仑山路以西,八里庄社区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荒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台子沟社区居民委员会,辛安街道办事处上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6.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现状团结路以东,龙凤社区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龙凤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乐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7.地块十七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富源六号路以东,徐戈庄社区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徐戈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8.地块十八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奋进路以东、团结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李家泊子社区居民委员会、马家楼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泊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9.地块十九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齐长城路以南、南港一号路以北、连江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辛岛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20.地块二十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长江路以北,嘉陵江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21.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银海路以西,北起嘉陵江东路、南至长江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2.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珠江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矿大西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兰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3.地块二十三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北起滨海大道、南至石雀滩路,石雀滩路小区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薛家岛三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4.地块二十四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昆仑山路以东、奋进路以西、齐长城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荒里社区居民委员会、扒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5.地块二十五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南港一号线以南,大涧山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特殊用地。
      26.地块二十六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抓马山以北,西起珠宋路,东至红石崖三十五号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管家洼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乐石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西泊子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管家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子埠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洛埠社区居民委员会、高李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山宋社区居民委员会、西郭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7.地块二十七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东起现状青兰高速,西至现状团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山栾社区居民委员会、山李社区居民委员会、山殷社区居民委员会、山隋社区居民委员会、山王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牛齐前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茔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8.地块二十八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滨海大道以南、道观山以东,武船公寓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南庄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9.地块二十九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西环岛路以南,凯宾斯基酒店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鹿角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刘家岛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30.地块三十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西环道路以北,施沟社区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施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31.地块三十一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西环岛路以西,鱼鸣嘴社区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董家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鱼鸣嘴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2.地块三十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柳木路以东,木厂口社区东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木厂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3.地块三十三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五台山路以北、团结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西于家河社区居民委员会、武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0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38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国土资源分局会同黄岛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7月15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12年5月15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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