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并成立第二届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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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2-12-18
  • 发布日期 2012-12-26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2〕17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切实发挥各领域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经市政府批准,确定对《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并成立第二届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现将修订后的《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和专家组成员名单予以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和规范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和组织体系,促进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研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 《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成立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为确保专家组相关研究和咨询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专家资格认定、入选及专家组运行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5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
      专家组设顾问若干,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担任。
      第四条 遴选的专家组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具备以下入选资格: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
      (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科研和技术水平;或长期从事某一专业领域领导、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三)对应急管理工作有热忱、有责任感;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办事公正。
      (五)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特殊专才年龄不限),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第五条 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规则第四条有关要求推荐本领域的相关专家,经市政府应急办汇总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审定。经批准后,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下发通知,并颁发聘书,在青岛应急网等媒体公布。
      第六条 专家组成员每届3年,任届期满,自动离职或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因下列情况不再适合作为专家组成员的,市政府应急办可适当作出调整。
      (一)因身体、工作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合作为专家组成员的,向市政府应急办提出不再担任专家的申请。
      (二)连续一年无特殊事由,未参加专家组正常活动的,视为自动解聘。
      不再承担专家组工作或被解聘的专家,由市政府应急办通过青岛应急网等媒体公告。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专家组日常工作的开展方式如下:
      (一)每年召开至少1次专家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安排或总结专家组年度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座谈或会商,研究有关应急管理专项工作。
      (三)特别重大、重大或其他市政府应急办认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程序。
      (四)根据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每年度确定若干重点课题、典型突发事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员进行专题研究,到省内外调研。
      (五)结合实际,针对部分特定突发事件情景开展理论研讨、工作调研等活动。
      (六)受委托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第八条 专家组的工作内容是: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二)受委托,对特别重大、重大或市政府应急办认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三)为全市应急管理有关数据库、平台建设提供指导。
      (四)参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参与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演练及评估等工作。
      (六)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和防范准备提供指导。
      (七)办理市政府领导或市政府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专家组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以应急管理专家组名义开展工作形成的研讨意见、评审结果和论证结论等,由市政府应急办报送有关领导或送有关部门。专家组工作情况以及有关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等,由市政府应急办视情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青岛应急网刊发,或向 《中国应急管理》等省级以上刊物推荐。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发生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下,专家组成员接到市政府应急办通知后,应迅速、及时赶到集合地点或事发现场,开展现场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专家组要严格依照专家组工作规则和年度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三)健全内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市政府应急办许可,以专家组名义形成的有关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评估报告、相关方案等不得公开发表或在文章中引用。
      (四)未经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并对以下事项保密:一是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开展的有关涉密工作;二是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涉及的保密事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市政府应急办承担专家组秘书处职责,负责组织安排专家组日常工作,并积极为专家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第十二条 市政府应急办研究提出专家组年度工作安排建议和经费预算,经领导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向市财政局专项申请并负责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要为专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保证专家有关正常活动开展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二届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专家组顾问(6名)
      侯保荣 中科院海洋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
      穆 穆 中科院海洋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
      姜军建 市民政局局长
      王 为 市安监局局长
      曹 勇 市卫生局局长
      于建平 市公安局政委
      二、专家组成员(49名)
      专家组组长:郭健 市商务局副巡视员
      (一)自然灾害类(12名。除召集人、副召集人外,按姓氏笔画排序,下同)。
      召 集 人:孙爱国 市地震局副局长
      副召集人:黄 勇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成  员:尹宝树 中科院海洋所海洋环流与波动重点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淑莲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王德安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乔方利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刘敏远 市市政工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李超伦 中科院海洋研究所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
      张福光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
      耿 敏 市气象台副台长、高级工程师
      贾永刚 中国海洋大学环境岩土工程研究所所长、教授
      黄 娟 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二)事故灾难类(14名)。
      召 集 人:田洪星 市应急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兼参谋长
      副召集人:赵生传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成  员:于希圣 驻青某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 犇 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副教授
      王红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处长
      王修良 青岛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刘衍胜 青岛特种设备检验所总工程师
      李永汉 青岛热电集团生产技术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李桂芝 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金胜璋 驻青某部队工程师
      杨振民 泰能燃气集团生产技术部经理、高级工程师
      姜跃鹏 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安全生产运营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
      黄 舰 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副总工程师
      焦永泉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副总经理
      (三)公共卫生类(6名)。
      召 集 人:郭 健 市商务局副巡视员
      副召集人:陆 红 市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
      成  员:王冠军 市立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张华强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陈长法 市检验检疫局加工区办主任
      盛学岐 市急救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四)社会安全类(9名)。
      召 集 人:梁永东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副召集人:张理敬 市电政信息办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成 员:刁建东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 军 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副支队长
      刘永成 市民族宗教局宗教一处处长
      李汝敏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郝龙敬 人民银行青岛市支行货币信贷处处长、经济师
      徐政华 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国际商务师
      黄华生 中国移动青岛分公司项目经理、工程师
      (五)综合管理类(8名)。
      召 集 人:王德兴 青岛理工大学教授
      副召集人:薛庆增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成  员:于 斌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李 响 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旭明 青岛亿和海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毅卿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处长
      张培玉 青岛大学环境工程系主任、教授
      董 华 青岛理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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