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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2011年度新创工业知名品牌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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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2012-11-29
  • 发布日期 2012-12-07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2〕17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工业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新获山东名牌47个、青岛名牌37个,行政认定驰名商标20件、省著名商标58件、市著名商标61件。为鼓励企业争创工业知名品牌,促进我市品牌经济深入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制度的通知》(青政发〔2004〕56号),经市政府同意,对2011年度新创工业知名品牌企业予以奖励(名单附后),奖金总额为3410万元。
      希望各获奖企业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品牌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2〕1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市的意见》(青政发〔2012〕32号),坚持自主创新、以质取胜,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认真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继续加大对企业品牌创建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不断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

    青岛市2011年度新创工业知名品牌获奖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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