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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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2-06-08
  • 发布日期 2012-06-08
  • 发文字号 2012-5-29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建设推进方案


      为加快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实现“病有良医”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市政府推进建设全市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居民就医环境、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保健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民群众从“病有所医”向“病有良医”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改善居民就医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全市人民的健康权益。
      坚持统筹发展。按照“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更加注重增加郊区、县域和社区卫生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卫生事业,提供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大力改善公共卫生机构设施,建立基于疾病危险因素评估与防患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促进新模式。
      坚持中西医并重。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机构的发展。
      (三)目标任务。
      合理增加卫生资源总量,优化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建立全市居民一刻钟医疗服务圈和一小时三级医院网。全市包括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级各类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在内的卫生机构用房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居民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医疗床位达到每千人口5张。社会力量办医取得积极进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市医疗床位总量的20%。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设施。
      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工程,使公共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和实验室条件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市、区(市)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改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条件。强化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功能,在每个社区建立工疗站,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加强妇女儿童保健机构建设,改善市、区(市)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综合医院产科、儿科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健全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全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和会诊中心。
      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改善市中心血站实验室条件,建成集采供血、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全国一流血站。加强基层采血点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采供血安全。规划建设固定献血屋,改善群众献血环境,确保血液质量。
      完善卫生应急和救治体系。加强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推进青岛市区域性灾害医学救援中心、化学中毒救治中心、核辐射与生化救治基地建设。完善由市急救中心与区(市)二级急救调度指挥中心、急救分中心(站)和医疗机构急诊科、急救站点组成的三级院前急救网络。
      (二)推进全市医学中心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发展。
      调整医疗机构布局和功能,在全市形成布局规划合理、优势学科突出、技术水平较高、全市居民可及的三级医院服务网,使居民1小时能到达三级医院。
      加强市立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设施建设和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建成我市两个市级医学中心。加快推进海慈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妇儿医院、胶州中心医院、西海岸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部医疗中心等大型三级医院建设,成为区域性医疗中心。
      改善城阳区和五市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使其床位规模和医疗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标准。
      随着城市空间拓展及重点区域的建设,加快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董家口港城、空港新城等城市重点区域和重点镇的医疗设施建设。
      (三)加快发展康复和护理机构。
      大力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能力建设,引导部分区市级医院向术后康复和老年护理机构转变,发展老年长期医疗照料机构,加快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源数量。
      (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完成七区和五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每个镇(街道)或每3-10万人口配置一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五)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在完成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配套设施建设。完成部分重点中心镇卫生院扩建工程,使其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卫生室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标准化卫生室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六)加强中医药卫生机构建设。
      发挥海慈医疗集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辐射作用,完成业务用房改造和扩建任务。加强区市级中医院建设,达到省内同级医院先进水平。完成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标准化建设。
      (七)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在青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八)加强医学科研机构建设。
      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强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研究,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医学科学研究院,加快提升全市医学科技水平和卫生人才队伍素质。整合我市卫生教育资源,规划建设青岛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九)积极筹建医学园区。
      通过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依托青岛本土旅游目的地资源,结合本地大型企业转型升级,聚焦现代医疗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建设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医学教育、健康相关产品研发在内的,集“医、教、研、产”为一体的医学科技园区。
      (十)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器械以及医疗保险等卫生信息资源,构建满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标准统一、开放高效的全市卫生信息平台,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就医。
      三、重点工程
      (一)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项目。
      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用房改造,建设市民健康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肿瘤防治中心、市核辐射救治中心、市化学中毒救治中心)、市公共卫生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二期工程,迁建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全市固定献血屋。
      李沧区建设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城阳区建设公共卫生综合大楼,黄岛区建设院前急救管理中心、儿童健康发展中心、老年人健康促进中心、心理卫生服务中心,胶州市建设公共卫生中心,即墨市改建卫生监督所、急救调度指挥中心,胶南市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莱西市改造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平度市建设公共卫生中心。
      (二)市级医学中心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市立医院东院二期工程,实施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扩建、市第八人民医院扩建、胶州中心医院扩建工程,改造市立医院、海慈医院、九医等老院区,实施口腔医院二期工程及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东院区扩建工程。
      实施阜外医院、省眼科医院扩建工程,建设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附属医院。
      实施市北区专科医疗中心建设、城阳人民医院病房楼扩建、即墨市东部医疗中心建设、莱西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和市立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胶南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胶州市新城区人民医院建设等项目。
      (三)中医机构建设项目。
      建设崂山区中医院、即墨市中医院外科楼、胶南市中医院。
      (四)基层卫生机构建设项目。
      市南区建设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北区建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方区建设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沧区建设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岛区建设5家社区卫生机构和卫生院,崂山区建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阳区改造4所卫生院,即墨市建设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温泉卫生院,莱西市建设沽河卫生院,胶南市建设9所社区卫生机构,胶州市建设5所卫生院。
      (五)医学科研教育机构建设项目。
      建设医学科学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六)医学园区建设。
      国际心脏病中心,国际康复中心,国际体检中心。
      (七)民营医院建设。
      新建和扩建一批民营医疗机构,提高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成员的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专项推进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卫生发展规划,分解下达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协调落实项目进展。各区市卫生局要成立卫生设施建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卫生建设项目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
      (二)加大卫生投入。
      增加政府卫生投入,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资金。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国家医改要求。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和捐赠,形成多渠道支持的局面。
      (三)完善扶持政策。
      “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专项推进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梳理现有卫生设施建设扶持政策,将已有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并在资金、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进项目进展。积极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改善执业环境,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附件:1.2012-2016年卫生设施建设一览表
      2.2012年卫生设施建设年度计划
      3.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专项推进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附件2:

      

    2012年卫生设施建设年度计划


      2012年开工建设卫生设施项目24项,计划开工在建规模10289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3.47亿元。年底前计划完成建设规模5886万平方米,完成产值2212亿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项目:
      1.确保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市妇女儿童医院二期2个在建工程按计划推进;
      2.启动建设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立医院东院区二期3个市级医疗项目;
      3.配合推进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附属医院、省眼科医院、阜外医院3个项目建设;
      4.推进区(市)级人民医院升级改造;
      5.完成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和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机构建设;
      6.开展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和胶州中心医院3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
      7.筹建医学科学院;
      8.加快推进医学园区建设,做好前期的整体规划和方案论证。
      项目内容见附表。


      附件3:

    青岛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卫生项目专项推进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栾 新 副市长
      副主任:李 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 勇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纪金亮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 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宗贤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建管局局长
          赵富安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
          刘 敏 市规划局副局长
          汉红燕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维礼 市南区副区长
          高 波 市北区副区长
          童 煜 四方区副区长
          赵 燕 李沧区副区长
          于 鹏 崂山区副区长
          张磊娜 黄岛区副区长
          焉 峰 城阳区副区长
          管元江 即墨市副市长
          姜青华 胶州市副市长
          高 嵘 胶南市副市长
          姜文慎 平度市副市长
          纪玉水 莱西市副市长
          周长政 市卫生局副局长
          魏仁敏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 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薄 涛 市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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