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前海一线海域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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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9-08-20
  • 发布日期 2009-08-20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9〕24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加强市区前海一线治安管理和海域管理,维护前海一线社会治安及海域管理的正常秩序,市政府决定,对前海一线依法实施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综合整治的范围:团岛头至石老人前海一线海域和陆域。
      二、综合整治的内容:依法取缔违法侵占海域、拦截游人、阻挠赶海等行为;依法拆除海上非法养殖设施及养殖物; 依法清除岸边违章建筑物及构筑物。
      三、凡在本通告规定区域内的非法养殖设施及养殖物和违章建筑物及构筑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逾期未自行清理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清理拆除。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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