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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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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2006-12-31
  • 发布日期 2006-12-31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6〕4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予以公布。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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