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创业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2005-01-04
  • 发布日期 2005-01-04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04〕54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创业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全面推进创业工程的意见市劳动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推进创业工程,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国家《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就业为中心,以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为目的,综合实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服务平台和示范推动作用,不断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加快培养一大批创业型“小老板”,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局面,为“小老板”队伍的成长壮大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业工程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和主要工作
      (一)工作目标。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参与,构筑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贷款担保、税费减免、跟踪服务等“一条龙”运作的创业工程工作体系,造就一批成功的中小企业创办者和经营者,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每年组织7000名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劳动者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其中参加创业培训人员达到3000人;新企业或非正规劳动组织创办成功率达到50%以上,实现一户企业至少带动3人就业的效应;企业经营改善率达到80%以上。
      (二)实施范围。实施对象为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农村劳动者,组织实施部门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以及大中专院校和其他社会组织。
      (三)主要工作。
      1创业培训。主要是开展SIYB知识培训。一是开展“小老板”开业培训。在创业指导的基础上,对具有创业条件、尚未开业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创业技巧和相关经营管理知识,指导其科学合理地选择创业项目,并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开展“小老板”提高培训。对已经开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小型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小老板”,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等有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和业务能力,并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他们调整经营思路,改善管理措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开展“单项模块”知识培训。围绕扶持“小老板”创业和发展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运作、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知识培训,满足创业者的实际需要。
      2项目运作。主要包括项目征集、项目评估和项目招标三方面内容。项目征集主要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和有偿设计等方式。其中,政府组织开发创业项目主要以社区餐饮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信托服务业、租赁服务业以及其他便民利民、适合劳动者创业的项目为重点。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主要是面向知名企业广泛征集可信度高、投资少、前景好、便于操作的连锁加盟项目,并向创业者推介。个人提供主要是鼓励创业人员自主选择好的创业项目。同时,按照社会化、商业化的运作模式,面向社会招募创业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征集完毕后,要组织有关专家或评估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估论证,选择市场前景好、操作性强、适合劳动者创业的项目,作为创业工程实施项目。创业项目确定以后,要通过创业培训基地广泛向创业者推荐,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通过招标确定项目执行人。
      3跟踪服务。主要开展财务、劳动事务代理、法律、信息和后续扶持等方面的跟踪服务。主要包括:通过引进社会财务公司,为“小老板”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积极提供投缴社会保险、处理劳动关系等代理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创业项目、人员聘用和其他信息服务;提供市场营销、成本核算、规避企业经营风险以及培养壮大企业品牌等后续服务。
      三、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创业工程政策
      (一)完善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的要求,积极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财政负责建立担保基金,担保基金要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全市贷款人员的小额贷款担保。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要将在派遣期内办理失业登记,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要鼓励失业人员积极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再就业,对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经营项目的,市促进就业资金要给予贴息。要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贷款对象树立金融意识、风险意识和还贷意识,简化贷款担保和贷款审批手续,结合创业者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创业培训的成效情况,降低反担保门槛,扩大贷款人数和规模。具体办法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完善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各级政府要落实培训经费,加大对创业培训的投入。各市和崂山、城阳、黄岛要参照市创业培训的补贴政策,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创业培训的开展。鼓励开展“单项模块”知识和“小老板”提高培训,对积极开展“单项模块”知识培训和对已开业成功的“小老板”进行IYB知识培训的单位,要按照促进就业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补贴。
      (三)完善社会招募创业项目设计方案奖励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开发设计创业项目方案,为创业者提供投资少、见效快,实用性强的创业项目,对经专家评估论证后纳入市创业工程项目库的,要按项目的可操作程度,给予一定的奖励;对项目操作后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按照解决再就业人数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创业工程的全面落实
      实施创业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把创业工程落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工程的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创业培训、师资培训、项目开发、跟踪服务等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创业工程的投入,保证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创业培训补贴等经费的落实;工商、税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手续,为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便利条件,将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研究和推行在高等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中增设创业培训课程,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要广泛征集和推广创业项目,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后续服务工作;银行、担保机构要加强协作,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创业工程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