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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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1999-12-18
  • 发布日期 1999-12-18
  • 发文字号 青政发〔1999〕260 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市政府决定,以青岛双星集团公司为主体,组建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青岛双星集团公司为主体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为市直属企业。该公司受市政府委托运营国有资产,并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任务。
      二、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权属子公司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将受托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在产权关系上形成母子公司体制。
      三、青岛双星集团公司要按照公司章程和可行性报告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尽快做好公司的筹建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后,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通过深化改革,资产重组,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调整资本结构,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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