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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青岛保税区管理体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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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1999-11-17
  • 发布日期 1999-11-17
  • 发文字号 青政发〔1999〕234 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保税区的地位和作用,更好地加快青岛保税区的发展,市政府决定,青岛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列市直部门,其责任目标由市政府直接考核。青岛保税区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互为依托,联动发展,对保税区实行“统一管理,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具体职责划分按全市对外开放联席会议[1999]第2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保税区内设机构调整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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