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加快发展农业科技教育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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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1999-09-09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1999〕95 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政府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 各市和城阳、黄岛、崂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加快发展农业科技教育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加快发展农业科技教育的报告

    市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农广校”)致力于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科技教育,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充分发挥农广校的作用,加快农业科技教育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各级办好农广校工作的自觉性
      实现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讲,必须依靠农村劳动者科技素质的提高。农广校在开展农业科技教育方面,具有面广量大、多快好省,培养出的人才就地使用,留得住、用得上等许多优势,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渠道。各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农广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把农广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加强农业基础性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和发展规划,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农广校在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成立青岛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协调和解决农广校在办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市(区)长任组长,农业、教育、财政、计划、人事、劳动、科技和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团体为成员的农广校工作领导小组。各级要充分发挥农广校在农业科技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利用农广校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教育,对基层农技人员进行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对骨干农民广泛开展绿色证书培训。同时,还可让农广校承担更多的农业技术培训与推广任务,发挥其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服务功能。农广校要认真履行职责,除认真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赋予的培训教育任务外,还要深化教学改革,调整专业结构,不断拓宽办学渠道,真正发挥在农业科技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为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认真落实政策,保障农广校事业健康发展
      (一)增加投入。各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国家教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44号)的要求,将农广校的办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各市(区)开征的教育附加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列支适当比例用于农广校的办学经费。
      (二)稳定队伍。要保证农广校由多部门联合举办、农业部门主管的体制不变,财政拨款的经费渠道不变,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办学方向不变,真正使农广校成为农民接受科技教育的基地、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的学校。
      (三)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农广校的基本建设列入农业基本建设规划,为学校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加强学校的基础建设,切实解决农广校的办学基础设施、电教设备、交通工具、实验场所等问题,不断改善农广校办学条件。
      (四)重视发挥农广校学员的作用。各级农业部门对于农广校毕业的学员,要根据个人特点及素质高低,积极推荐使用,在农村各专业协会、研究会和“丰收计划”、“星火计划”、“菜篮子”工程等农业项目中充分发挥其攻关、示范、骨干、带头作用;在评定农民技术职称时,对于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评聘,招收农民技术员时要优先录用。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执行。

      附件:青岛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崔锡柱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迟华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曲修珂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  陈玉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穆英琳  市教委副主任
      王德富  市人事局副局长
      郭信歧  市计委副主任
      马青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柳忠贤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 震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曹 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华玉松  团市委副书记
      孙文莉  市妇联副主席
      吕祖利  市科协主席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柳忠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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